近日从福建省环保厅获悉,为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截至6月底,福建省累计核发环保标志69万多份,其中绿标65万多份,黄标3.3万多份,环保标志发放率为70%。 据了解,福州先后两次扩大限行区域,限行区域面积由2.38平方公里扩大到17.48平方公里;厦门将环保标志限行范围扩大到市本岛;泉州中心市区和各县(市、区)均在主要道路设置禁止标志;南平、三明、宁德在市区主要道路实行限行;龙岩正在设立道路禁限行标志牌;莆田、漳州正在制定市区部分道路禁止无绿色环保标志机动车通行的实施方案。 福建省环保厅表示,各地要抓紧研究淘汰政策措施,采取区域限行、经济补偿等有关政策措施,加大淘汰力度,确保如期完成年度淘汰任务。尚未实施限行的设区市须在7月底前落实到位,已实施限行的,尽早谋划扩大区域措施并严格执行限行有关规定,确保限行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加强环保标志管理,把好核发关,努力提高核发率,有序推进工况法检测机构建设,确保全省于2015年1月1日起实行工况法检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