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取消汽车品牌授权 汽车大卖场盼来发展良机?
【发布日期:2014-08-13】 【来源:】 【阅读:次】【作者:符蓉】
8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下称公告),宣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该政策一出,一石激起千层浪,业界各种说法不一,有的分析下一步可能取消在中国已执行10年的《汽车品牌管理办法》,有的认为目前主流的4S店模式可能将被汽车超市替代,也有人看到了大型综合维修企业的春天……究竟《公告》对汽车经销商和消费者将产生怎样的影响,本报围绕《公告》产生的各种疑问进行了一番调查了解。
疑问一:《品牌管理办法》会否取消?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是商务部、发改委和工商总局在2004年通过的一则法令,其要求经销商销售汽车需要获得生产企业授权。业内人士一致认为,该法案在颁布之初的确对市场起到了健康促进的作用,但也加剧了厂商关系的不对等,让厂家话语权越来越重,垄断效应越来越明显,这导致该法案越来越受到诟病,多次讨论取消,却一致无果而终。最近同样闹得风风火火的关于商务部对汽车行业垄断的调查,再加上工商总局《公告》的出台,似乎又让大家看到《品牌管理办法》被取消的曙光。 全国乘联会崔东树认为,虽然汽车经销商诟病《汽车品牌管理》,但真要说到取消,其实他们是最不愿意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汽车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他们当初为了在厂里拿到品牌经销权,耗费了不少财力和精力,现在如果真的取消,那亏大的将是现在已经取得经销权的商家。所以,崔东树认为,此次《公告》的出台,更多只是政府“简政放权”的体现,取消《品牌管理办法》的可能性非常小。
疑问二:4S模式是否被大卖场替代?
按照此次《公告》规定,未来汽车经销商要取得营业执照不再需要汽车厂家的品牌备案资料,只要符合相关申请规定就能通过,其登记的经营范围也从“××品牌汽车销售”变更为“汽车销售”,这似乎意味着目前主流的4S模式将被汽车大卖场所替代。 某品牌大区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为止他们并没有接到厂家任何关于经销商管理改变方面的通知,一切照旧。崔东树认为,汽车厂家对于品牌管理已经十分完善,《公告》的出台并不会减少汽车厂家对于旗下经销商的管理,没有取得授权的经销商不能从厂家获得货源,即便是很多被认为在一定区域已获得很多品牌经销权的集团经销商,也只能在厂家认可的区域销售,因为汽车厂家对于跨区域销售有一系列的查处和处罚的制度。可见,《公告》的出台并不能改变目前4S的主流汽车销售模式。 相反,对于很多三四级经销商,大卖场模式的确会成为主流模式,汽车厂家也普遍认可这种模式,重庆永川一位二级经销商告诉记者,《公告》的出台,将会减少二级经销商的审批手续,加快品牌的网络布局。
疑问三:综合维修厂是否迎来春天?
近期,媒体曝光不少豪华汽车零整比数据离谱攀高,这让消费者对汽车企业在售后维修方面的暴利大为不满。《公告》出台放宽了汽车品牌销售方面的授权,似乎也意味着汽车售后的品牌授权也随之放开,更多综合社会修理厂似乎也看到了公平竞争的曙光。 记者就此问题询问了某汽车维修厂相关负责人,其告诉记者,社会综合修理厂目前面临的最大经营瓶颈是如何解决原厂零配件购买问题,因为很多汽车厂家都对原产零配件有严格销售管控。《公告》对于社会综合修理厂来讲,形式意义更大于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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