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车险费率改革试点启动
车险最多打7折 保费或与违章挂钩
【发布日期:2015-01-30】 【来源:】 【阅读:次】【作者:】
近日,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表示,目前正在抓紧推动商业车险费率改革工作,方案已基本做好,近期准备在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等地启动改革试点,并根据试点的情况推向全国。 在2014年7月,保监会以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分别发布了《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征求意见稿。业内人士透露,商业车险的价格改革有望在2015年推出。
相同车价保费或将不同
有数据显示,2014年上半年,中国太平洋保险机动车保险业务的综合成本率已攀升至100%,这意味着其车险业务面临亏损压力。人保财险上半年综合成本率为94.4%,其中,车险业务的承保利润为3.7%;平安产险的综合成本率为94.4%。不断攀升的汽车零部件价格、人工成本、人伤医疗成本,激烈竞争下不断上涨的渠道费用等造成了各家保险公司车险业务的成本大幅增加,并将面临亏损困境。 保险业界认为,车险业务成本增加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现行收费标准缺少了车型风险这一关键因素。各家保险公司目前现行的车险收费标准,仅与座位数、车龄、新车购置价因素相关,相同售价车辆的保费相同。比如一辆20万的BMW宝马一系和一辆20万的一汽大众迈腾,保费基本是一致的。但是,由于零整比(具体车型的配件价格之和与整车销售价格的比值,系数越高表示零配件越贵)不同,一旦出险,宝马的维修成本显然更高。因此,当前的车险收费标准与风险程度不匹配,对险企以及车主都有失公平。
车险打折有“底线”
据了解,现行车险条款于2007年启用,分A、B、C三款。以三大保险公司为例,其中人保为A款,平安为B款,太平洋为C款。这三种条款除了在细微的责任上和文字表述上略有不同外,其实在保障范围、费率结构、费率水平和费率调节系数基本一致,对消费者影响不大,服务趋于同质化。 《征求意见稿》计划将由原来的三套条款切换为一套示范条款,然后保险公司再根据自身的能力调整车险条款费率。 据悉,此次车险费率改革参考了台湾的做法,首先是确定行业的纯风险保费,作为各家公司定价的基础,加上附加费用后,再乘以费率浮动系数。纯风险保费等于出险率乘以案均赔款,即每辆车平均一年需要赔付多少钱,具体需要按照不同客户类别、不同车型的案均赔款来进行测算。为了避免车险公司乱打折乱定价。按照意见征询稿,未来保险公司在自主渠道系数和自主核保系数都将限定15%以内,也就是这两项系数都用上保费最多也就打7折。
违章记录或与保费挂钩
《征求意见稿》中,保险公司拥有商业车险费率拟定自主权,在参考基准纯风险保费的基础上,可以自主决定附加费用。
有业内人士指出,这意味着保险公司可能针对消费者驾驶行为、违规记录、车辆零配件价格、维修成本等多种因素在市场规定费率之内自主确定车险价格浮动。车险定价加入这些因素,也可以反过来有效地纠正车主的不良驾驶习惯。如果在投保后驾驶习惯变好,不出意外,第二年的保费也会相应降低。而违章越多的车子,保险费用将明显提升。 据了解,车险价格与违章挂钩这是国际通用惯例,驾驶者的出险率是影响车险费率的主要因素。 (蔡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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