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制定的质量,一直是国家治理的核心问题。长期以来,一些地方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都是国家治理的痼疾。尤其在中央决定统筹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不作为影响改革深入推进,乱作为危害依法治国;不作为是执政机体的慢性病,乱作为则是急症,带来的社会痛楚更直接、更强烈。 诸如执法指标化、过多过滥的“一票否决”等安排,起到的效果常常与初衷适得其反,就反复证明了科学决策的重要性。 行政乱作为的机理并不难摸透。乱作为根源于急切立功、邀功自重的浮躁心态,产生于蛮横独断、长官意志的不良土壤,生长于拍脑决策、不求实证的落后观念。因为要政绩突出、不落人后,争先恐后中难免要“抢跑”和“出奇制胜”;因为要尽快改变贫困现状,打造金山银山时只好“忍痛”破坏绿水青山;因为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的成本高、约束多,就只好便宜行事,政策感觉“差不多”就推行;以为为“大局”着想就能牺牲部分群众的权益。 更有甚者,一些权力不受制约的领导干部,或因不知法不懂法,或为夹带一己私利,通过组织决议程序做出违法决策,并以服从组织决策的原则纪律,要求下级坚决执行。这些现象,还在不同层级的执政机体中存在,这些心障,还在许多干部胸中隐藏。 摸透机理容易,克服“心障”太难。一些人习惯于将自己的行政乱作为归结于改革试错,以“要求过苛、限制太紧,干部何来魄力干事创业、推进改革”来加以辩驳。改革创新自然难免出错,应该给予勇于任事者试错的空间。但是,行政乱作为与改革试错并非难以分辨。 要厘清区别,只需考察三个环节:第一,政策旨归,是本乎公心、出于公义,还是暗藏私心、夹带私利?第二,决策过程,是听取各方、凝聚共识,还是独断专行、搞一言堂?第三,决策分析,是深入调研、充分论证,还是武断裁定、拍脑决策?各环节不存在问题,哪怕结果有偏差,仍是改革失误。任一环节说不过去,哪怕政策有效益,也是乱作为。正道直行纵然艰辛终会成功,“瞎猫”却不会每次都碰到“死耗子”。 或许会有一些党员干部产生疑虑:不能不作为,又不能乱作为,戴着镣铐跳舞,似乎有些“强人所难”。其实,镣铐虽然戴着,舞步却有章可循。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就是执政的曲谱和舞步。只要以法治为底线原则来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就不会有乱作为的心理根源和环境土壤。只要牢牢坚守科学立法、严格执法的主线,意识与行为就不至于偏离正道太远。 具体到每位官员身上,就是正确处理好私心与公义、法治与绩效之间的关系:真正对一地百姓负责,而不是只求升迁营利;真正吸纳凝聚各方意见,而不是乾纲独断、强行推进;真正做好政策的成本效益分析,论证可行性与环境影响,而不是囫囵短视。那些虽然有利于业绩但在法律上不太站得住脚的举措,更要慎之又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