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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教育不能“熊”
【发布日期:2016-06-18】 【来源:据《人民日报》】 【阅读:次】【作者:】
最近,两个“熊孩子”引来全世界的众说纷纭。
  日本一男孩,用石头砸路边汽车和行人,恼火的父亲让他在森林边下了车以示惩罚,几分钟后回到原地,发现儿子失踪了,报警6天后才找到;美国一名4岁男童,在动物园游玩时攀爬进入大猩猩围栏区,为救孩子,动物园方面只好将大猩猩射杀。
  事情发生后,日本网友责怪走失事件中的父母“管得太严了”,有虐童嫌疑;美国网友则谴责大猩猩事件中的父母“管得太松了”,因失职导致伤害的发生……批评的火力集中到家长身上,折射出网友对父母管教责任的重视与反思。
  未成年人的理性思辨、分析选择能力,往往和其年龄、所受家庭教育、社会环境等有密切关系。家庭作为最小的社会单位,是儿童接受社会化影响的第一来源。日本式家庭教育相当重视培养孩子的自制力、适应环境等性格特点的塑造,但“不给别人添麻烦”“在公共场合的错误行为令人羞耻”等观念,无形中促成了日本家庭教育中的惩罚文化。美国式家庭教育则比较看重孩子的独立自主、能够在自由的气氛中保持个性成长,但“过度的自由”,往往使得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枝丫过多。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不会正确地爱孩子,不知道该如何给孩子适当的爱,是当下不少为人父母者的共同缺失。比如,有些父母片面追求“爱的教育”,让孩子的生活中充斥着盲目的赞美和鼓励;有些无私奉献不求回报,让孩子们习惯于接受,不懂得付出;有些只重视孩子的成绩,而忽视对他们的情感关怀……在这样的教育环境下成长,孩子难免会出现心理承受能力差、以自我为中心、缺乏责任感等人格缺失。殊不知,进入社会之后,一味索求外界的包容和忍让,迎来的将是比打骂更残酷的结果。
  其实,宽容不等于放任,权威也不等于专制。家长有管教孩子的义务和责任,但孩子并不仅仅是家长的“私有财产”。在台湾,如果孩子有严重不良行为,甚至犯罪,少年法院可以要求父母接受规定时间的强制性教育,以保证责任缺失的父母能够及时得到矫正,为孩子未来的健康成长提供更优质的家庭保障。在美国,更是有公权力监护机关和众多民间监护组织合力“监督”父母,连给子女“刮痧”,一旦处之不慎,都可能引来警察。这在我们看来或许有些夸张,但未尝不是父母表达浓浓亲子之爱时,可以从反向思考的一个角度。
  “你的行为,决定孩子的世界”。有国外教育观察者坦言,儿童的快乐主要不是来自物质享受,“而是来自全力保护他们、让他们自由成长的环境”。诚然,教育方式和理念正随着社会进步不断变化,但家庭的责任始终没有也不能减弱——让爱的教育更有质量,我们可以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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