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报告提出必须取得“新进展”的7项民生要求,“幼有所育”排在首位。随着我国义务教育的普及,0—6岁的幼托教育面临的供需矛盾相对更为突出。尽管2016年全国共有幼儿园24万所,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7.4%,比2012年提高了12.9%,但距离到2020年完成85%的目标,还有不小差距。同时,全面二孩的政策推动,生活水平和育儿理念的普遍提高,都在不断拉升人民群众对幼托数量和质量的双重期待。“好入园”仍在路上狂奔,“入好园”又策马赶到,要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这一具体体现,发展需要“赶考”的地方非常多。 举一纲而万目张。问题困难如山,但当前最让人民群众揪心和痛恨的,当属直接造成孩子身心伤害的虐童行为。事实上,针对虐童的立法工作一直在推进。几年前,舆论关注的浙江温岭“虐童事件”,涉事女教师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最后却被无罪释放。如果放在今天,刑法修正案(九)已将虐待老幼病残等虐待行为入刑,其必将依法受到严惩。在有法可依之后,最重要的是理性客观地办好每一起“虐童案”。更加科学的责任划分、更加准确的量刑标准乃至社会的公平正义,就是在每一起个案的积累中不断完善的。处理好携程亲子园虐童等案件,并及时总结归纳、公之于众,才能让法律显示出最强大的威慑力。 除了涉嫌虐待儿童的几个当事人,这几天舆论的矛头针对的还有经营方和监管方。应该说,企业主动为员工对接幼托机构,对职工来说是“雪中送炭”。我们需要批评的,是有关部门和单位平时“多头分管,都管不到底”,出现非常事件时又简单粗暴处理涉事单位,事后却没有监管和制度的完善;相关企业只讲经济效益,资质不够资源凑,存在不办教育办买卖的思维。因噎废食不可取,大干快上也不可取,政府部门、群团组织、市场主体应该形成良性互动,走出“不出事怎么都行,出了事怎么也不行”的怪圈,共同把庞大的市场做成优质事业和产业。 虐童现象刺目无比,但个案决不能让整个幼师团队来背锅。有网友回忆“我孩子的老师一边自己吃饭一边给孩子端屎端尿”,有人说起“姥爷接走孩子,不知情的妈妈找到园里,老师当时就晕倒了”……幼师并不是一个容易干的职业,很多老师其实主要是靠爱心良知和职业素养在拼。如果幼师遴选机制、职业图景、监管层级、收入待遇不能完成转型升级,又如何保证幼师们的职业尊严与美好生活?希望能看到更多类似“最低工资必须为当地最低工资两倍以上”的规定出台,这不仅能增加老师们的收入,也能转化为更多的耐心与素质,最终为孩子赢得幸福与快乐的童年。 孩子的笑脸,是一个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之所系。“对政府责任、经费投入、管理体制、办园体制、教师队伍建设等核心问题做出明确法律规定”——去年,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加快制定学前教育法的议案,建议加快立法进程。只有把“幼有所育”的步子迈得再大些、再快些,才能不负“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的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