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过荷兰邮局的人常会看到这样一幕:许多来这里寄包裹的顾客都会自带包装材料,如旧纸箱、鞋盒、塑料袋等,而柜台旁叠放整齐的新纸箱、塑封邮袋却很少人问津。工作人员热心地帮顾客检查自带纸箱,却不兜售新纸箱。这是为什么呢? 阿姆斯特丹大学环保学者德兹瓦特向记者解释,上世纪60年代,所有住在在荷兰的人每年都要缴纳三四百欧元的垃圾处理税。上世纪70年代末,随着包装垃圾越来越多,荷兰垃圾法把重心从处理转向预防,“包装税”诞生。 2013年1月1日起,“包装材料投放者责任”取代了“包装税”。具体规定是:确保包装材料合法合格、可分类、可最大限度回收是投放者的法定义务;投放者需每年报告投放量,相关数据要保留7年,以备监管和审计;如投放总量超过5万公斤,需缴纳“包装废弃物管理赞助金”,赞助金的收费标准逐年调整。 “荷兰邮政每年向市场投放多少包装材料,在上一年就已经规划好了。”荷兰邮政阿姆斯特丹分局的一名主管告诉记者,“投放量超标就得缴纳赞助金。而缴纳的钱可能会比赚的钱还多。” 如果有企业商家投放的包装超量,会受到“惩罚”,也就是“包装废弃物管理赞助金”,根据种类不同,金额从0.022~0.77欧元/公斤不等(约合0.17~5.98元人民币/公斤)。最终,这些赞助金都会纳入非盈利机构——包装废弃物基金,用于包装材料创新、回收措施改进。 包装政策不仅减少了包装材料的投放,还使荷兰的废弃物回收率不断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