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影视行业的高速发展成了社会关注的热点。中国电影票房突飞猛进,迈入“单片20亿时代”;“小鲜肉”艺人崛起,粉丝经济瞩目;“IP热”持续不退,大量IP改编电视剧形成话题效应……另一方面,不少行业乱象在去年渐渐浮出水面,替身、抠像、片酬虚高、数据造假、IP泡沫等问题成为舆论焦点。 目前,全国两会正在进行,文艺界人士纷纷发声、畅所欲言,对中国影视行业乱象提出自己的见解。
电视剧市场丧失文学尊严 建言:剧作家应坚守理想尊重历史
两会召开前夕,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文联主席、湖北省文史馆馆长熊召政在接受采访的时候,痛批现在的电视剧市场是丧失文学尊严的重灾区。熊召政认为:“一个民族的任何一个作家、剧作家不尊重本民族的历史,那就丧失了从事这个职业的初心。如果说影视公司想要迎合当下的某种规则来拍摄我的作品,也可能出高价,但我不会给,因为我不愿意我的理想遭受毁灭性的破坏。” 他更提出几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当下我们应当提供给老百姓什么样的精神食粮?我们要用什么样的文化去滋养年轻人、滋养老百姓,从而保证我们的文化竞争力? 熊召政的担心不无道理。虽然穿越剧的热潮已经有了退烧的迹象,但目前长期霸屏的仍然是宫斗、仙侠、大女主等题材,这些电视剧大多根据网络小说IP改编,对历史背景进行架空或模糊化处理。而严肃的历史正剧则长期缺席,虽然最近播出的《大秦帝国之崛起》和《大明王朝1566》两部历史正剧引发激烈讨论,历史正剧似乎有回春之势,但这两部剧的播放量均不如同期的仙侠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而且,《大秦帝国之崛起》“压箱底”了6年才与观众见面、《大明王朝1566》10年前首播则以收视惨败收场。在娱乐化作品当道之际,历史正剧的生存环境仍然不容乐观。
数据造假影响观众的判断 建言:建立公平客观文艺评价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知名节目主持人曹可凡在接受采访时痛批数据造假行为。他谈到,进入大数据时代,人们对于一个文化作品的评判,不仅需要主观感受,还要依靠数据。但是,现在数据造假越来越严重,虚假的票房、虚假的点击率、虚假的收视率等“假货”层出不穷。这些建立在造假基础上的大数据,严重影响人们对一部好作品的评判。 “数据造假”这个关键词贯穿了2016年和2017年。去年3月,电影《叶问3》通过非正常时间虚假排场的方式买票房,造成票房虚高;到了年底,剧集《美人私房菜》由于收视率过低被腰斩,其制片人称这部剧是收视率造假的受害者;今年年初,剧集《孤芳不自赏》遭遇水军在网上“集体讨薪”,影视作品雇水军刷好评的“潜规则”浮出水面。 媒体评论人何勇海认为,售票情况、票房成绩是影响观众选择电影的重要因素。一旦有“幽灵场”与虚假票房的恶意干扰,观众就会受误导。曹可凡表示,他将提交书面建议,建议相关部门建立一个公平客观的文艺评价体系。
明星高片酬挤压制作空间 建言:从规范演员经纪人入手
3月3日,中国电影家协会秘书长、中国电影评论学会会长饶曙光在《今日影评》节目中谈及明星的天价片酬。他认为,管控明星天价片酬,应该从规范演员经纪人入手。 明星片酬过高,连央视都出手批评。今年,央视新闻频道制作了“演员天价片酬”专题,指出如今影视剧制作经费分配十分不合理,明星片酬占了大头,编剧、后期配音等工作人员酬劳极低。香港导演吴思远曾表示,如今大部分的电影中,演员片酬已经占了制作费的一半,有些甚至达60%至70%,制作的资源就变少了。央视的报道中更提到,《如懿传》两位男女主片酬加起来合计1.5亿元,时下当红的几个流量小生的片酬更高达8000万到1.2亿元。 饶曙光认为,明星拿天价片酬,不仅是明星的事:“明星高片酬或多或少与部分演员经纪人有关。很多经纪人缺乏管理,很多的资源都被经纪人所控制。”他希望对演员经纪人提出管理上的要求,“经纪人行业缺少严格的考核门槛,存在鱼龙混杂的现象,经纪人的工作应该有相应的管理实施细则”。除了规范经纪人工作外,饶曙光还提出,应该出台行业公约来制约明星高片酬。
编剧不获尊重原创力受挫 建言:严守底线坚决拒绝抄袭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影家协会副主席、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会长王兴东连续两年都将目光投向影视作品的原创问题。去年,他批评中国影视行业“重导演、宠明星,轻编剧”;今年,他再次提出:“中国要迈向世界电影强国,必须建设强大的剧作队伍和雄厚的剧本基础。” 2016年,IP热潮不降反升,IP改编作品比原创作品更吃香,使编剧在影视行业的地位被边缘化。与此同时,大量剧情雷同的IP剧出现,《锦绣未央》、《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等热门IP剧的原着小说更是陷入抄袭风波,但丝毫没有影响到这些剧集的收视率和人气。 在王兴东看来,作家和编剧是影视产业“基础的基础”,当整个行业都不尊重首创成果时,原创能力必然受挫。随着编剧地位边缘化,还出现了不少行业乱象,比如未经编剧授权随意践踏法律赋予剧本的“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导演、制片甚至演员乱改剧本,个别电影还会为演员出场而伪造史实。此外,他还谈道:“很多影片和海报,经常找不到编剧名字,有的导演干脆将作品署名为自己的作品。这种蔑视原创的现象是不应该的。” 王兴东认为,一个不能保护原创生产力的行业无法持续发展。他提出,业界应该严守底线,改编时应获得原作者授权;对于抄袭剽窃侵害原创的恶习,评论家应该勇于批评,监督原创质量,剔除劣质剧本。
■链接 影视从业者应“德艺双馨”
备受期待的《电影产业促进法》在3月1日起正式实施,自然也成了两会代表热议的焦点。 《电影产业促进法》明确将“德艺双馨”写入法律,鼓励电影创作者既要具备良好的品德,也要体现不断精进的艺术才能。知名的电影从业者作为公众人物,更应该严格要求,做好表率。全国政协委员、知名导演陈凯歌在两会期间接受采访时表示,明星不能吸毒是一个基本要求。谈及《电影产业促进法》中提到的“电影从业人员应该坚持德艺双馨”,他坦言让一个人在艺术上和品德上都很“芳香”是件挺难的事,但必须要“自律”,至少不应该“臭”。 此外,《电影产业促进法》对“贴片广告”、“偷漏瞒报票房”等电影市场乱象提出了明确的惩戒措施:明确电影放映过程中不得插播广告,否则最高罚5万元;偷漏瞒报票房的罚款上限高达50万元。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认为,这些规定体现了国家严厉打击市场不良现象的决心,能够有效规范电影市场,积极推动影院行业的健康发展。而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文联主席张和平则认为:“明确电影从业者在法律层面的底线要求和相应法律责任,有助于形成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 (胡广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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