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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已离婚18年浑然不知
办案法官耐心释法
【发布日期:2011-08-17】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林婷 郭玉华) 离婚18年了,吴先生却一直认为还未离婚,并一直不敢再婚。近日,吴先生向涵江区法院梧塘法庭提起离婚诉讼时才发现自己坚守多年的“婚姻”早已走到了尽头。
    事情是这样的:经法官调查,发现吴先生与陈女士于1992年4月经相亲相识后登记结婚,俩人经过1年多婚姻生活,发现性格不合始终建立不起夫妻感情,陈女士于1993年10月一纸离婚诉状递至梧塘法庭要求离婚。经法官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法庭也据此制作调解书并送达给双方当事人。离婚后不久,陈女士即出国务工。而吴先生因大意弄丢了调解书,并一直认为调解书并不能够代表离婚证。吴先生在这18年间还常找陈女士娘家人要“老婆”,也一直未敢再婚。
    办案法官发现吴先生与陈女士早已离婚的事实后,立即动员并准许吴先生撤回起诉,并耐心、反复地向吴先生解释法律文书所具有的法律效力后,他心中多年来的疑惑一夕之间烟消云散。但是,他还是怯生生地问了法官一句:“那现在,我可以结婚了吗?”法官拍着他的肩膀,笑着说:“当然可以了!放心吧!”吴先生这才安心地走出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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