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今日焦点
莆田职工医保最高报销40万
【发布日期:2011-08-19】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周晓露)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近日再次调整城镇参保职工的医疗待遇标准,大额医疗费用年报销金额高达40万元,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是最高的。
   目前,我省其他地市普遍只能报销23-28万元的情况下,我市为什么能报销40万元呢?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黄伟平介绍,其他地市大额医疗费用由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理赔,而我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由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承办,而且可以随时凭发票报销,大大方便了群众。
    黄伟平局长还给记者算了笔帐,如果40万元的医药费一年一报,那么市民必须一下子先拿出40万元现金来垫付,这对于大部分人来说,都相当困难,一旦断了钱,可能就保不住命。基于这个考虑,我市医保进行了制度改革。与此同时,医保中心还加大对医院的医保稽核,从中规范资金运转,做到既保住群众的合理用药,又避免了违规行为的产生,使全市医保的基金有了一定的节余,从而给群众更多、更大的福祉。
   市民陈女士是一个肾移植患者,此次莆田医保中心出台的新政策,她感触特别深。她说,市医保报销额度近几年逐渐上升,从原来的每年15万上升到今年的40万,这对特殊病种的患者受益很大,减轻了经济负担,而且医保是随到随报,充分体现了医保政策的好处。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