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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实施新条例 塑料餐厨具出口欧洲面临“大考”
【发布日期:2011-08-3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智鸿)记者昨日从莆田检验检疫部门了解到,自7月1日欧盟(EU)No 284/2011条例实施以来,欧盟食品和饮料快速预警(RASFF)系统通报的我国密胺类餐厨具不合格案例明显增多。
    据了解,欧盟(EU)No 284/2011条例正式实施后,欧盟加大了对原产自我国大陆及香港地区密胺餐厨具产品的口岸抽查检测力度。由于部分密胺类餐厨具生产企业未能严格按照欧盟82/711/EC指令要求,根据产品提示信息标识所标注的使用用途及使用温度、时间等条件,进行自检自控,导致塑料餐厨具使用提示信息标识不规范而被通报。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我市相关企业应积极关注RASFF系统通报信息,并按照欧盟82/711/EC指令要求,以及产品用途和使用环境,规范产品使用指示标识,降低输欧与食品接触材料因产品标识不规范而被选用更严格试验检测条件的风险,保障与食品接触材料对外贸易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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