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今日焦点
存在诸多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一体育用品公司被重罚6万元
【发布日期:2011-08-2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郑与国 通讯员 陈斌)近日,位于荔城区西天尾镇的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遮挡消火栓等诸多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被荔城区公安消防大队依法重罚六万元。
    8月18日,荔城区公安消防大队组织防火监督人员对该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遮挡消火栓等诸多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此,荔城区公安消防大队立即对该公司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针对以上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给予该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合并执行罚款6万元。
    在对该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做出处罚的同时,荔城区公安消防大队防火监督人员还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向该公司负责人讲明其违法行为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在监督人员的批评教育下,该公司负责人对其违法行为有了正确认识,愿意缴纳罚款,并表示一定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切实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场所的消防安全。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