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新农合明年参缴启动
农民以户为单位参加,每人按50元标准缴纳
【发布日期:2011-10-12】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李金春) 10月10日,仙游新农合便民服务大厅举行揭牌仪式,这标志仙游新农合服务大厅正式投入使用并对外服务,此举不但提高了新农合的窗口服务形象和质量,也将大大方便仙游88万农村居民办理新农合手续,服务大厅的正式投用,也拉开仙游县2012年参缴新农合的序幕。
■9个月为农民支付医疗费3.6亿元
据介绍,2011年仙游县共有878526人参缴新农合,参合率达99.9%,乡村覆盖率达100%,今年1-9个月累计为27734人发放特殊病种门诊补偿,为190445人办理了住院补偿,共拨付补偿资金36873.96万元,新农合真正成为百姓的健康的保护伞,有力消除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真正成为农村的德政工程,受到百姓的广泛拥护。
■三类人新农合费用由政府埋单
记者了解到,仙游县2012年度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工作已启动,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收缴时间为2011年10月15日至2011年12月15日,各乡镇街道必须于12月15日前将基金、花名册、发票存根联等上缴县新农合管理中心,逾期不给予受理。 今年参缴新农合将出现新变化,2012年筹资标准为每人290元,其中省、市、县三级补助240元,个人缴费50元,比去年多缴纳20元。其中三类人可免交个人缴纳费用,这三类人为:一是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以民政部门提供的2011年度的名单为准);二是二女结扎户(包括结扎夫妻双方和未满 18周岁的女儿)、持有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满18周岁的女儿),独女户夫妻双方必须均为农村居民;三是重度残疾人,由县残联提供2011年度的名单为准。以上三种对象个人缴纳的50元,分别由县民政局、县计生局、县残联缴纳。 今年住院补偿范围、补偿起付线、补偿封顶线和补偿比例将有所调整,其中县内乡镇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00元,补偿比例达90%,年封顶线为8万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元,补偿比例为75%,年封顶线8万元,市内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700元,补偿比例为60%,年封顶线8万元;省级定点及市外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000元,补偿比例为45%,年封顶线8万元,而普通门诊单次补偿比例为乡镇级50%,单次补偿封顶为30元;单张处方限额为60元,年封顶线为90元。村级单次补偿比例为30%,单次补偿封顶线10元,单张处方限额为40元,年封顶线为90元。特殊门诊病种补偿增加至23种,农村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等6个病种,由新农合基金承担70%费用,个人承担30%,其中农村医疗救助对象,由民政救助资金再支付20%。
■城镇居民参加新农合无效
2012年参合的农民由村委会专门负责收缴,要以户为单位,按户实际人数足额开具发票并加盖公章,未开具发票不予承认。本县辖区内常住农村居民(不含外籍人口及户口已迁出仙游籍的),必须以户为单位进行参合(包括农村居民中的中小学生),家庭户中没有全部参合或选择性参合的一律不承认。家庭户中有外出务工的农民也要随户参合。在企业中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农民不必再参加新农合;已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不能参加新农合;城镇居民既参加城镇居民保险又参加新农合的, 则新农合参合无效。对因关、停、破产、改制而下岗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其落户到农村且符合县政府2009年11号《会议纪要》议定的,随家庭户参加新农合。疗费用不能报销由其个人承担。 仙游县要求各乡镇必须高度重视,按时完成基金收缴和登记造册工作,不得推委或拒绝农民参保,确保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县政府将组织督查,对没有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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