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划分畜禽养殖禁、养区域
旨在保护生态环境,堵疏结合,促进养殖业可持续发展
【发布日期:2011-10-27】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智鸿)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了解到,我市通过科学划分畜禽养殖禁、养区,按不同环境功能区域的要求实行分类管理,调整、优化畜禽养殖业的生产布局,开展畜禽养殖业的污染综合防治,以遏制畜禽养殖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
划分为禁养区、禁建区和可养区三大区域
“不是一禁了之,也不是放任养殖,重在堵疏结合。”,市环保局陈国水副局长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福建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市本着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原则,重点突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民集中居住区、主要交通干道和通景公路两侧、木兰溪和秋芦溪干流支流等区域流域的环境保护要求,合理划分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和可养区。 据介绍,在划定的禁养区内禁止任何人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户),现有畜禽养殖场(户)必须全部拆除关闭;禁建区内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户),现有畜禽养殖场(户)要同时符合:养猪场常年存栏不低于1000头,养禽场常年存栏不低于20000羽;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条件,并按期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位于平原的畜禽养殖场的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城镇污水管道,位于山区的畜禽养殖场的废水实施综合利用,实现达标排放,并按期完成竣工环保验收,这3个条件方可保留,否则也必须全部拆除关闭。 而在可养区内,允许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户),但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否则也必须全部拆除关闭。
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可养区内允许畜禽养殖
“除禁养区、禁建区以外的所有区域均为可养区,但想在这些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前提是必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市环保局生态科方昭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强调道。 记者获悉,我市畜禽可养区主要包括: 仙游县,榜头镇:后堡、官舍、何麓、东宫、新郑、后坂、度顶等7个村;枫亭镇:山头村;度尾镇:砺山、圣山、云水、剑山、霞溪、屏山、埔尾、云居、苦竹等9个村;大济镇:北山、阮里等2个村;龙华镇:红旗、东岐等2个村;赖店镇:象岭、留仙、山尾等3个村;盖尾镇:岭头、星庄、东许、聚仙等4个村;后井村除禁养区以外的区域;游洋镇:沽山、五星、里洋等3个村;园庄镇:后蔡、土楼、宫兜、云峰、高峰、泗洋、洋尾等7个村;西苑乡:仙山、仙东等2个村;石苍乡:高阳、老山等2个村;社硎乡:修园、卓林、上 、仙头、白洋、白硎、半岭等7个村;书峰乡:鲤岭、锦峰、西坑等3个村。 城厢区,东海镇:上亭、坪洋、蔡厝、西厝、西黄、蔡亭等6个村及利角、上图、东海、海头、东沙、大埔、东朱等7个村(居)禁养(建)区以外的区域;灵川镇:云庄、东进、西墩、书峰、张边、柯朱、桂山、硋 灶、下尾等9个村及何寨、青山、径里、山门里等4个村(社区)禁养(建)区以外的区域。 秀屿区,笏石镇:梅山、温东、四村、来 等4个村;东峤镇:凌烟、梁厝、东兴、珠川、先锋、珠江、田柄、湖柄、汀塘、许厝、田庄、中南、山香、百庄、铁炉、下房、赤岐、霞东等18个村及前沁、前江等2个村禁养区以外的区域;埭头村:石城、东林、黄瓜、淇沪、后郑、樟林、翁厝、石塔、温李、湖东、英田、高林、赤石、后温、武盛、汀岐、潘宅 、告杯、田边、鹅头、汀港、黄岐等22个村;平海镇:东美、石井、卓东、上店、江堤、山星、赤坡、东湖、埭周、山后、溪边、西柯、石塘、高苍、清洋、北峤、嵌头、上林、鹅下等19个村;南日镇:云万、岩下、石盘、山初、万峰、三墩、西高、沙洋、港南、浮叶、后叶、东岱、小日、鳌屿、罗盘、赤山等16个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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