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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车10公里要价800元
“天价拖车费”让人惊心 事情结果:经过“讨价还价”车场收了车主的停车费及拖车费共500元;车主:车场还是乱收费,已向有关部门投诉
【发布日期:2011-10-2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连日来,家住仙游盖尾镇的残疾人黄先生心情非常不好,先是自己驾驶的三轮残疾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了,其车受损之后被拖到交警指定的停车场。在处理好这起交通事故后去取残疾车的时候,约10公里远的路程停车场居然要收他800元的拖车费。接诉后,记者采访了该车场老板,对方竟表示自己是合理收费。


车主:对此收费表示不满


    10月18日下午,黄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投诉,反映了倘若他不交这笔“天价拖车费”,其就无法取回自己的残疾车。据黄先生介绍,他是个肢体残疾人,为了方便出行,他买了一辆三轮残疾车。10月6日下午1时许,他从家里驾驶残疾车准备前往华亭镇办事,其途经赖榜路柳园路段时与一辆二轮摩托车相撞,致使残疾车受损。事故发生后,交警赶到现场堪查,并叫来了一辆拖车将残疾车拉到了一个指定的停车场。
    在协调处理好这起交通事故后,交警表示黄先生可前往该车场取车。心想着终于可以把车取出来,黄先生非常高兴。10月18日下午,他到了位于福厦路凤凰加油站附近的一停车场。在准备取车时,则被告知他要交800元的拖车费,130元的停车费。“对此收费我表示不满,车场就说给我照顾,总共只收我800元就行了,可我还是觉得很贵。”黄先生告诉记者,随后他拨通了市物价局的电话,在咨询中得知“20公里内的拖运费,小车最多也就收200元,更甭提摩托车了。”


车场:将收车主800元钱


    在采访过程中,黄先生还说自己经常驾驶着残疾车外出办事,其心里很清楚,从赖榜路柳园路段到该停车场路程约10公里,可停车场“狮子口大开”称要收费800元,这让他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可是如果自己不交这笔昂贵的拖车费,其车就无法取出来,将给自己的出行带来很大的不便。“这车是我的代步车,不交钱的话,停车场就不会让我把车子取出去维修。现在我还在车场里,坐在轮椅上和他们协商拖车费的事,可还是没有结果。”
    接诉后记者来到了该停车场,只见停车场里面停满了不少车辆。随后,记者联系了该车场的老板,得知记者的来意后,对方则称:“他(黄先生)的钱被我们收走了吗?都还没收他的钱就喊什么?“同时,该老板还说,从华亭柳园到该停车场,往返20多公里的路程,他们将收黄先生800元钱,其中包括停车费与拖车费等。当记者问及是否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而收费时,对方挂了电话。


部门: 收费有标准规定

 
    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为统一规范莆田市道路交通事故清障施救服务收费标准,2008年市物价局就出台《关于规范莆田市道路交通事故清障施救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即20公里以内清障车拖运费,摩托车仍为40元/次;2吨以下~10吨以上货车及5座以下~45座以上的客车按不同车型,未动用吊车的,拖运费从200元/次分别至700元/次不等;动用吊车的,拖运费从400元/次分别至1300元/次。平板车未动用吊车拖运的收700元/次;动用吊车拖运的收1300元/次。超过20公里的,按以上不同车型加收拖运费6~26元/公里不等。
    10月19日上午,黄先生来电向记者反馈说,经过“讨价还价”,他还是被该停车场收了500元的费用,其中包括停车费与拖车费。“他们这样还是乱收费,为了取车出来维修我只好先交钱。车场给我开了一张收据,上面写的却是‘施救费、停车费’共500元,我将凭着票据向物价部门投诉。”
    截止发稿前,记者获悉,黄先生已持票据向市物价局投诉此事。    晚报记者 周晓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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