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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开展户外广告清理提升城市形象
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 拆除违法户外广告2800块
【发布日期:2012-04-13】 【来源:】 【阅读:次】【作者:陈国孟 许文斗 王剑奇】
晚报仙游讯 笔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近一个多月来,仙游开展户外广告清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果,仙游市民迎来一片清新的城市景观。至昨日,全县共拆除非法广告2800块(座)约14006平米,有效制止了乱搭乱设非法广告现象,净化了公路行车环境,为提高广告整体格调、规范广告设置水准、提升对外形象,完善广告管理长效机制打下良好的基础。
  “富得快,做户外”。看准户外广告独具投资小,见效快的特点,近年来伴随着古典家具等优势产业的强劲发展,各类户外广告像雨后春笋般在仙游县城区和仙榜路、仙港大道、三郊路等重要交通要道两边多起来,大量的广告牌、灯箱、横幅等杂乱无章地充斥在县城规划区内的大街小巷和交通要道两旁,且绝大部分户外广告没有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手续,尤其是部分建筑物上分层悬挂设置的广告牌的整体效果和宽阔、整洁的路面极不协调,极大地影响了仙游城市形象。
  户外广告就是城市景观的第二道风景线。这些杂乱无章的户外广告,真是大煞风景。为了把户外广告纳入更加规范化的管理轨道,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加强城区管理,提升县域形象和品位,仙游县2月起决定对全县户外广告进行清理规范,并出台了《关于户外广告清理规范通告》,对县城规划区内国道、省道、县道用地范围内外设置的户外广告,包括广告牌、展示牌、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装置、路牌、宣传栏、橱窗、指示牌、实物造型、路灯灯杆悬挂、电力杆塔悬挂、交通护栏广告等进行依法整治,主要整治对象为: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户外广告;经批准设置,但手续不完整的户外广告;超出批准期限和范围的户外广告;经批准设置,但不符合标准的户外广告;经批准设置,但未实行公开招标拍卖的户外广告。
  据此,该县制定了《仙游县户外广告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整治工作的任务和目标,同时要求在开展户外广告整治工作中务必做到“三明确”,即明确时间节点、整治重点、整治目标,精心打造亮点,集中力量抓好户外广告提升整治,将重点提升工作和重点区域的整治任务落实到个人,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督导检查制度,将检查结果纳入综合考评。
  为搞好此次强拆行动,仙游县公路、城建、国土、交通等部门和相关乡镇做了大量细致的前期准备工作,在全面调查认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的基础上,限期整改、自行拆除、强制拆除等户外广告集中整治已经全面铺开。据介绍,经批准设置,但不符合标准,经限期整改后可以达标的户外广告设施(含破损、残缺、不洁的),其广告经营者必须于3月3日前进行整改;对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或限期整改不达标的,或公益广告擅自改为商业广告的,或经审批但未经招标拍卖、且设置期限已满的户外广告设施,其广告经营者必须于3月3日前自行拆除;对限期自行拆除未到位或无业主的户外广告设施,则依法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广告经营者承担。
  但是,由于一些违法户外广告业主怀着侥幸心理等待观望,迟迟不见行动,在仙游县纪委监察局牵头下,该县公路、城建、国土、交通等部门组织联合整治队伍,在乡镇政府积极配合下,每日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执法车辆16部,大型吊车4部,运输车辆6部,气割设备4套, 对城区和324线、秀里线、仙榜线非法户外广告强制拆除,重点对仙榜线古典工艺产业区非法户外广告反弹严重、泛滥成灾现象进行管理,对逾期未自行拆除的违法占地户外广告设施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并对拟保留的户外广告名单进行研究确认,该拆除的现已全部拆除到位,确保整治工作公平、公正,同时该县的户外广告规划建设和招标拍卖等工作也正在按时序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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