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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交付两年 房产证未办出
【发布日期:2012-07-04】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周晓露】

    “花了几十万购买了一套房屋,交房至今已有两年,然而房产证至今仍未领到。”日前,市民黄女士向本报反映,称因为迟迟未领到房产证,和许多业主一样,她感到非常闹心。


买卖双方签订合同约定


    据黄女士介绍,其购买的房子位于荔城北大道一小区,因为房产证的事,她多次找开发商询问,对方每次都说尽快办理落实,但一直都没有结果。“按照购房合同约定,我们在收房使用三个月内就可以取得房产证,我们把办理房产证的钱都交给物业了,可至今还没有拿到房产证,因为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约定,我们也向工商部门投诉了……”
    据了解,该小区的5号及6号楼于2010年3月份交付使用,这两幢楼约有业主170多户。居住在5号楼的黄女士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记者看到合同的第十四条明确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向当地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预登记,并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交付买受人。如因出卖人原因,买受人不能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有关约定处理。即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买受人已付款的0.00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没有房产证业主生活不便


    黄女士对记者说,其购房的房子已经交付使用两年了,至今房产证还没有办理出来。而开发商也不愿意按合同约定履行违约责任。为此,业主们多次向开发商反映,但至今问题不能得到解决。“由于当时办房产证的钱是交给物业的,我们也向物业反映,希望他们能从中协调此事。”
    居住在4号楼的业主吴先生苦笑着说,他是三明人,长期在莆田经商,为了方便生活两年前在该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而因为没有房产证,给他全家人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因为户口不能迁到莆田,小孩在当地就学困难;我妻子前些日子想在莆田考驾驶证,驾校让她去办暂住证,还要房东证明我们是租房的人。可我们已搬到新房居住,也没有在外租房,到哪儿去找房东?最后在朋友的帮忙下我妻子才在驾校报了名。”在采访中,不少业主表示不解:“购买新房理应为我们办理房产证,但问题为何一拖再拖,我们究竟何时才能拿到房产证?”


业主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就业主反映的问题,开发商售楼部的工作人员表示,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相关问题,而不是业主要求得到违约赔偿售楼方就得支付违约金。
    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管理处办公室。据一负责人介绍,按照开发商要求物业代收了业主上缴办理房产证的费用,而接到业主提出的问题,他们也向开发商反映过了,至于能否解决,物业也无从得知。
    值得一提的是,在记者采访过程中,工商部门也来到该小区调查业主反映开发商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并建议业主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就此,一黄姓律师表示,如果不能如期办理房产证是由于开发商手续不齐全或者建筑施工环节未按有关规范要求去做,以至不能顺利通过验收,造成无法如期为业主办好房产证构成违约,那么开发商应当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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