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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2时至5时途径我市7座以上客运车辆夜间停止运行落地休息
【发布日期:2012-09-01】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记者 杨美钦】

     

 

    晚报讯 为有效遏制重点时段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发生,从9月1日0时起,福建省将对在福建境内道路通行的7座以上营运客车(含旅游客车)实行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制度。我市高速交警支队迅速落实并部署加强客车夜间通行安全管理措施。
    8月31日上午,在湄洲高速站,莆田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三中队的执法人员正在对过往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并向司乘人员发放夜间客车停止运行宣传单。中队长陈金阳告诉记者,自9月1日起,我市莆田、涵江、秀屿、湄洲和莆田西等5个高速路口都实行夜间客车停止运行制度。所有在凌晨2时至5时时间段行驶的客车都将由支队人员引导至赤港、东进A、B两个服务区或就近路口进行休息。
    为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日间支队人员将对所有进出高速路的车辆进行车辆超载、超速、违法停车、不按道行驶、疲劳驾驶、客车超员、套牌等重点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夜间则重点落实凌晨2时至5时客车停止运行,落地休息制度。除了向过往车辆发放宣传单外,每个高速进出口都会设置提示牌,以及通过LED显示屏向过往车辆宣传。
    据了解,为了确保制度实施,莆田高速交警支队一方面组织民警深入辖区三家客运企业,对企业所属长途客车夜间行车情况进行摸排登记。经排查,莆田中旅客运公司现有100部客车、莆田兴安汽车联运有限公司现有67部客车、莆田市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现有101部客车夜间2时至5时仍在运行。对此,支队对所有的长途客运班线进行一次清理整顿,及时调整发车时间,对调整后次日凌晨2时仍无法到站的长途客运车辆,指定服务区进行落地休息,并将服务区的地点报支队备案;另一方面,支队通过卡口监控系统,排查夜间经过辖区高速公路的过境客车,据统计,每天约有100部过境客车夜间2时至5时行径辖区路段,支队拟对这些过境客车发函告知有关客车夜间通行安全管理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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