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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严厉打击象牙制品地下交易市场
【发布日期:2012-11-2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我国法律规定,严厉打击象牙制品的非法收购、加工以及出售行为。然而个别不法分子为暴利铤而走险,对此仙游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及时亮剑,斩断罪恶的魔爪。


热情助人引来牢狱之灾


    仙游人卢某本是一个木雕师傅,平日里以帮人加工木雕为生。因生意来往,卢某认识了同案人黄某。黄某去年年初在广东一个摆地摊的贩子买回来的一个未加工的象牙,想试试能否加工。黄某找到了卢某,并把自己的想法原封不动的告诉了他。2012年8月中旬,两人带着象牙分乘摩托车找到了郑某,将象牙留在了郑某处,约定等加工完毕后再过来取货。
    郑某长期从事象牙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加工,已被仙游警方列为整治打击对象。2012年9月份案发后即被抓获归案,警方从郑某的住处搜出了6件疑似象牙雕刻品,经鉴定,6件雕刻品全部为象牙制品,总价值60余万元。随着郑某的落网,以郑某为加工点的全部涉案人员也相继落网。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在对该案依法审查后,已提起公诉,黄某、卢某等人业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非法加工象牙30多千克被捕


    去年因加工象牙而落法网不只一个人,家住仙游的郭某也因在自己租住的房屋内长期从事象牙制品的非法加工工作,涉案象牙制品20余件,总计质量30多千克,涉案金额高达200多万元。
    郭某本身亦是个木雕师,但是正规的木雕加工并不能满足其急于发财的心理,他始终觉得雕刻象牙比雕刻木雕要挣钱的多。2011年国庆刚过,郭某便开始了非法加工,并且多次通过物流公司进行象牙的运输和转移,将外表呈土黄色的象牙原材料,加工雕刻成成乳白色的成品。郭某本身并无象牙加工销售的许可证,也知道加工象牙是非法的,但是在高额的加工费、暴利的诱惑和侥幸心理的多重作用下,郭某放弃了自身的理智。他一般是在夜晚或下午时候雕刻象牙,并且加工时将整层的通道门关起来并进行反锁以避免外人知道,他租下了整层楼主要用来雕刻象牙和木雕,期待着闷声发大财。但是,再隐蔽的犯罪行为终究会落下蛛丝马迹,在进行了半年多的非法加工后,郭某被抓获归案。


地摊购买象牙品也犯罪


    卢某、郭某等人因加工象牙而入狱。但家住仙游的张某因购买象牙品也换来牢狱之灾。
    近年来,随着艺术品市场的不断繁荣,越来越多的人投入到收藏者的行列以满足个人艺术品投资或者鉴赏的需求。仙游的张某也是其中之一,其多次前往福州、厦门等地“淘宝”,想不到宝买回来,自己却进了监狱。
    据悉,2008年9月间张某去福州时,经过福州某市场的地摊时,看到地摊上有一尊象牙佛像,就与小贩讨价还价,最终张某以2.8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该佛像。随后的2010年7月份,张某带着孩子去福州西湖玩,在空隙间他又前往上次的市场,结果这次相中了一件象牙如意,并以7000元的价格成交。2011年春节期间,张某又在厦门某处的地摊小贩那里以6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些象牙碎片,准备以后自己加工成佛珠。值得一提的是张某的收藏行为并未得到家里人的支持,其执意购买、收藏的行为可以说完全是不顾一切,而仅是为了满足个人的喜好。
    张某购买象牙制品的行为经群众举报后,警方迅速出击并抓获归案。经鉴定,张某非法购买的象牙总计3.57千克,价值14万多元。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后已提起公诉,张某已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国家对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保护力度一直在加强,同时也在不遗余力的宣传着,“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这是每位群众都知悉的法律警示,希望广大业主在做强做大工艺产业时,别忘了一定要依法经营。      晚报记者 李金春    通讯员 朱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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