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卓智鸿)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了解到,我市据采取多项措施促进就业工作,其中职业中介机构每介绍1人实现就业可享受100元的补贴。 据悉,我市拟对招用或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并在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对职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介绍补贴,职业中介机构每介绍1人实现就业可享受100元的补贴,每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介绍补贴;支持劳动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对个人自主选择参加培训的,根据培训职业(工种)技能给予400-600元不等的补贴;对企业新录用人员岗位培训及按项目运作的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等,给予最高不超过培训费用50%的补贴;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四类人员”给予100元职业技术鉴定补贴。 此外,对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给予当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50%的公益性岗位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