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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启动限价商品住房申报
审核程序从11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
【发布日期:2013-11-06】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李金春)昨日,记者从仙游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获悉,为切实解决仙游县暂无支付能力进入商品住房市场的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仙游县在本月启动今年限价商品住房申报工作。 

    据了解,申请购买仙游县限价商品住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具有家庭年收入低于10万元(含);家庭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即家庭年收入标准2倍);夫妻双方及子女共同居住的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含)或父母、子女共同居住,以父母或子女名义申请的,父母、子女名下所有房屋面积累计后的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30平方米(含)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本次可提供配售的限价商品住房共125套,位于县房地产公司开发的鲤南90#地“圣泉嘉苑保障性住房小区”,每户建筑面积约90平方米。限价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研究确定,平均销售价格以项目综合开发成本和合理利润为基础,参照周边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下浮20%确定。具体以县政府或县物价局公布为准。限价商品住房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购房人按规定标准缴纳。
    鉴于本批次房源仅125套,决定采取限期受理的办法,受理申请期限为即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下午5点30分止,以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收到申请表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收到申请表时要开具轮候告知单、注明轮候号。若期满时申请户数不足125户,将适当延长申请受理期限,具体期限另行通知。
    申请人可到所在社区(村)或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八二五大街东兴巷11号房地产公司一楼)领取仙游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登记表或仙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上下载仙游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登记表,由个人填写申请表,经镇政府、街道办登记盖章后,送到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受理。申请人申请时需要提供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材料。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会及时受理,并做好登记。审核程序从11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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