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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房产作抵押 骗取百万借款
事发荔城,骗子以6套假房产、高息为诱骗借款,案发被批捕
【发布日期:2013-11-15】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翰 通讯员 黄青付】

    核心导读:一骗子以6套房产为抵押借款100万元,到期不还,债主无法只得申请法院执行,然而,当法院上门执行时发现该6套房产全是假的。对此,债主陈某有些气愤:说好了到期还款的,不还款就以抵押的房屋拍卖,不想那些房产证怎么都是假的?近日,荔城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骗子黄某批准逮捕。
    据荔城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民间放贷引发的刑事犯罪自2012年以来呈现多发趋势,罪名多集中于诈骗、敲诈勒索等,其中诈骗犯罪占多数。

以六处房产做抵押骗取贷款人


    2006年10月21日,黄某因生意上需要资金周转,其好友陈某某向黄某介始陈某认识。经协商后,黄某在担保人陈某某的担保下以黄某在莆田市区的一套房产、黄某爷爷遗嘱留给黄某的4套房产、担保人陈某某在市区的一套房产,共六套房产作抵押向陈某借款100万元,借期一年,月利息2分。

 

延长还款期限,再次骗取借款


    2007年还款期限到期后,黄某没有钱还,黄某向陈某写了一张“延长还款期限申请书”,并要求陈某再借款40万元给他,2008年6月30日之前还清。但是到了2008年还款期限到期后,黄某还是没有还钱,经协商之后,2008年8月30日,黄某经转单后,另写了一张194.4万元的欠条给陈某,再次承诺还款期限为2009年6月20日。

 

抵押房产系伪造,无法强制执行


    在2009年还款期限到期后,黄某依然未还款,陈某给其电话,黄某的手机已无法接通。最终陈某到城厢区法院起诉黄某还款。城厢区人民法院判处黄某败诉,并对上述房产查封。法院工作人员准备对上述房产执行时发现黄某向陈某提供的6处房产所有权证明均系伪造,法院无法对这些房产强制执行。

 

检察官提醒:民间借贷风险多


    荔城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说,民间抵押贷款盛行,但存在风险,建议广大市民在大款借贷时应提高警惕,在对方提供权属证明时,应到有关部门进行权属核实。同时立法机构还应完善法律规范,引导民间融资活动,规范民间借贷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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