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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金融票证 代办验资报告
城厢一男子犯伪造金融票证罪一审获刑五年六个月
【发布日期:2013-12-23】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翰 通讯员 戴艳芳 颜文勇】
    核心导读:2005年,“赤手空拳”的庄某在没有实际注资的情况下,帮13家企业办理验资报告,使13家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庄某的验资报告有真有假,因最后一家公司拿到的是假的验资报告,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司负责人拿着假的验资报告到会计事务所索要发票,庄某造假的事情才暴露。案发后,庄某一直逃逸,直到2012年底才投案自首。日前,经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庄某因涉嫌伪造金融票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2005年3月,庄某和亲戚陈某华聊天时,听陈某华说要注册一家化工企业后,庄某主动帮陈某华找会计事务所的朋友咨询,得知要有银行存款单和余额对账单才能办理验资报告进行税务登记后,陈某华表示自己没有资金,还是没办法。庄某为了尽量帮陈某华,又到银行去咨询朋友,但还是被告知没有资金存入,银行不可能出具存款单和对账单,因为没有资金而止步。
    “有一天,我不经意间发现制假证件的小广告,我就想如果去做假的银行存款单和余额对账单,再作一个假的银行公章,不就可以弄齐材料提供给会计所作出验资报告。”庄某马上打小广告上的电话,并约定做好一套跟银行提供的一模一样的加公章、存款单及余额对账单1000元。第二天,庄某就拿到了盖好假银行印章的原莆田某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银行询证函、假的信用社现金缴款单回单及公司账户余额81万元的信用社存款余额对账单。庄某拿着这些材料和陈某华事先在工商局办好的预先核准材料交给该会计事务所,会计事务所把验资报告及预先核准材料给庄某,庄某再转给陈某华去办理注册手续。这一次,庄某收了陈某华3000元,制假花了1000元,交给会计所1000多元,庄某赚了近1000元。
    后来,另一朋友陈某警也找到庄某,庄某故伎重施,也帮陈某警搞定了验资报告,顺利注册。
    2005年5月至7月,在陈某华共受委托11次,在没有实际注入资金的情况下,庄某通过小广告的女子制作假材料,还为其他11家企业办理了验资业务。在办理13家企业验资报告时,庄某共伪造信用社现金缴款单34份,存款余额对账单13份,伪造的金融凭证总金额为3123万元,庄某从陈某华、陈某警等人手中收取费用共计约3万余元,其中莆田某事务所收取验资等费用约1万元,制作假证花费约1万元余元,犯罪嫌疑人庄某得利1万余元。
    经城厢区人民检察院起诉,庄某犯伪造金融票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法院一审判决后,庄某不服提起上诉,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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