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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重新明确中心城区公交票价
【发布日期:2013-12-30】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黄凤珍)日前,市物价局出台关于重新明确中心城区公交票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中心城区的不断扩大,为保障公交企业正常运营、促进公交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3]229号的有关精神,对公交票价的中心城区范围界定为:东至荔园北路8710部队门口(交战路)、南至木兰溪、西至莆田西高速路口、北至市政府。为此,本着“公交优先、惠及民生”等原则,对目前16条主要在中心城区运营的公交线路票价问题重新明确如下:
    1路、5路、7路、8路、11路、12路、21路、市医院至公交东站线路、附属医院至公交东站线路等9条线路全程一票制1元/人次,夏季(6月1日至9月30日)空调开放期间2元/人次。
     2路(濑溪公交站至公交东站)、28路(市公安局至樟林桥头)在中心城区路段范围内运营的票价为一票制1元/人次(夏季空调开放期间2元/人次);部分延伸到中心城区之外运营路段票价,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分段收费。
     52路、53路、58路、59路夜班公交和55路小公交全程一票制2元/人次,夏季(6月1日至9月30日)空调开放期间不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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