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今日焦点
我市医疗救助再创新高 去年发放困难群众医疗救助金3660万元
【发布日期:2014-02-17】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许伯英)记者从市低保办获悉,2013年我市共支出城乡医疗救助基金3660万元:其中住院(门诊)救助5.5万人次,救助金额3000万元;资助参加新农合12万人660万元。
    我市自2010年全面建立和实施城乡医疗救助一体化制度以来,救助范围不断扩大,救助水平不断提高,实行救助零起付线,消除了病种限制,提高了救助比例和救助限额,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减轻广大贫困群众的医疗费用,提高了医疗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了医疗救助实效,使困难群众得到更好实惠,努力实现困难群众“病有所医”的目标。
    农村和城市医疗救助基金统筹使用,打破原有的城乡医疗救助政策二元体制,取消城乡差别,实行城乡一体化救助,全市统一救助政策、统一救助对象、统一报销比例、统一报销程序、统一定点医院。扩大救助范围,城乡医疗救助范围从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困难群体。完善医疗救助模式,实行零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60%,并实施资助参合参保、住院救助、分类救助、特殊门诊救助、日常门诊救助、医前救助、二次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等“七位一体”救助模式。全市全面实行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