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包工头称农民工讨薪时语气生硬 包工头“赌气”拖欠其工资
市总工会:劳动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以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发布日期:2014-02-26】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周晓露】
日前,农民工李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去年他在秀屿区一工地打工,而自己已离开工地两个月了,但至今还有2000多元的工资被拖欠,虽经多次催讨,但一直没有结果。 据李先生介绍,经老乡介绍,去年12月份他来到秀屿区一工地打短工。当时包工头和他约定其日工资为285元。“因为是打短工,包工头有需要人手的时候会提前联系我,就这样断断续续我工地上了11天的班。”李先生说,他在工地上干的是体力活赚的是辛苦钱,每天在工地上班9个小时,肩挑手扛的活可不少,但一想到每天有285元的收入,心里还是蛮欣慰的。 在李先生离开工地前,包工头支付给他1000元工资。“当时他说自己最近手头有点紧,过了元旦节之后就把所欠的工资全部结清。”李先生说,当时他心里有点不快,但碍于情面又不好多说什么。今年1月3日,李先生打电话给包工头,要求对方把所欠的2000多元工资结清。孰料,包工头称过两天后才能把工资还给他。 “过了两三天后,我再次打电话给包工头,他再次称自己没钱,让我再等等几天。后来,我打他电话就不接听了。”李先生告诉记者,包工头的行为让他不再对其信任,而且也让他感到很气愤,因为农民工在工地打工,包工头按照约定支付其报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对方不仅不支付,竟然还想要逃脱自己应尽的义务。 按照李先生提供的电话,记者联系了包工头。当问其为何拖欠工人工资时,对方说“这一两千元钱也不是没有能力偿还,本来在去年年底前就想把这些工资还掉,可是后来李先生打电话讨工资时口气很生硬,我就很生气,不想去理他。不过,我现在愿意把拖欠的工资还给他。” 就此,市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的郑明金律师表示,不管包工头有什么理由,其欠薪行为已经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此,市总工会提醒广大劳动者,遇到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时,不要因嫌麻烦而放弃维权,这样会纵容违法犯罪行为,使更多人受害。但亦不要采取过激手段维权,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收集并保留证据,以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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