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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批捕全市首例经营“伪基站”案
【发布日期:2014-05-02】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李金春 通讯员 佘安全】

    “伪基站”即假基站,是一种高科技仪器,一般由主机和笔记本电脑组成,通过短信群发器、短信发信机等相关设备能够搜取以其为中心、一定半径范围内的手机卡信息,通过伪装成运营商的基站,任意冒用他人手机号码强行向用户手机发送诈骗、广告推销等短信息。
    2014年以来,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工信部、安全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9部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严打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犯罪活动。近日,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全市首例经营“伪基站”案,该“伪基站”就是这“发短信”的骗子!
    在现代生活中,我们经常会收到“垃圾短信”。有的时候一天能收到几条、十几条,甚至是更多。而这些垃圾短信的内容更是五花八门,卖房的,卖车的,卖保险的,甚至还有一些诈骗信息。那么这些发“短信”骗子到底是藏在哪里,又是利用了什么手段来发送呢?随着仙游警方破获全市首例经营“伪基站”案,真相大白。
    犯罪嫌疑人张某,男,29岁,仙游县枫亭人,平日里经营自己的广告公司。2013年底,一次偶然的机会,张某接触到“伪基站”这设备,并萌生了经营“伪基站”赚钱的念头。张某从网络上购买了“伪基站”成品及零件共六部。很快地,通过自己的推销,张某将其中的三套“伪基站”卖给了三名买家。正当张某准备盘算着自己的生意时,一张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的大网已悄悄降临。2014年3月底,公安机关在张某的广告公司查获尚未销售出去的三套“伪基站”。近日,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张某予以批捕,该案也是全市批捕的首例经营“伪基站”案件。
    据介绍,以前对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的行为只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如今,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出台《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案件意见》,办理伪基站犯罪可以非法经营罪、破坏公用电信设施、诈骗等共八项罪名追究刑责。
    目前,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的专项活动还在持续,检察官也奉劝那些投机取巧,想利用伪基站获利、做广告甚至行骗的人员及时断掉该念头。如今国家对打击“伪基站”的法律法规日益完备,公众无线电通信运营商与无线电管理、公安机关的信息共享机制趋向成熟,群众百姓对“伪基站”也有更多实质性的认知,不法分子不可能成为漏网之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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