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今日焦点
为谋生让未婚妻卖淫 未婚妻怒而举报未婚夫
【发布日期:2014-05-07】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 (李金春  林希)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可贵州男子张某携“准妻子”来仙游打工,为了过着不劳而获的生活,竟要求“妻子”去卖淫来养家糊口, 近日,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容留卖淫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以涉嫌介绍卖淫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
    据介绍,朱某与犯罪嫌疑人张某于2013年11月份在贵州相识,相识不久两人即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并过着同居生活。一个月后,两人从老乡口中得知在仙游打工从事红木家具生产,工作好找工资高,两人就来到榜头找工作。由于两人当时没有钱,张某就介绍女友朱某到榜头镇一家影视厅卖淫,后由于影视厅关门了,朱某就没有继续在此处卖淫。2014年1月,张某与朱某回到了贵州老家,在那里两人按当地风俗办了结婚酒席。
    2014年3月,张某带着新婚不久的朱某再次来到了仙游榜头找工作,但找工作并不顺利,很快两人就身无分文。“无奈”之下,张某又再次让朱某去卖淫。张某从一“摩的”司机那了解到榜头紫洋村有一家卖淫店有收“小姐”,就带着朱某到了紫洋溪边的一民房“卖淫店”。该民房系犯罪嫌疑人陈某负责管理。陈某“面试”了一下朱某,遂与张某商量卖淫的收费及抽成问题。张某同意后就把朱某独自留在此处就离开了。朱某就留在陈某的店内“上班”。当天,在陈某的安排下朱某开始“上班”。
    到了晚上,张某回到该民房内准备接朱某回家,但发现朱某已经不在店内。张某就询问陈某,陈某也不知道朱某去哪。张某立即拨打了朱某的电话,但朱某一直不接电话。第二天晚上,张某再次拨通了朱某的电话,朱某接听了电话,并叫张某到榜头一红绿灯处接她。张某应约来到了该红绿灯处,就被埋伏在那的民警当场抓获。随即陈某也被抓获。原来,当天朱某接客时越来越感到羞耻,感到自己找的伴侣并不是真心要让她幸福的,此后,她趁陈某不备偷偷离开了卖淫的店,向公安机关报案。朱某心里很清楚,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日子,就是其婚姻破灭的日子,但为了自己的新生活她只能选择法律来帮助自己。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