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好心市民路捡猫头鹰及时报警上交
【发布日期:2014-06-10】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志洪)一位好心市民在路上捡了一只活体猫头鹰,经报警,森林公安及时将猫头鹰移交动物园寄养,待成长后再予以野外放生。 6月3日晚10点多,市森林公安局直属分局接指挥中心指令:有一位好心市民在市区凤凰路捡拾一只活体猫头鹰,要求处警。接警后,该分局副局长林敏东与民警廖荔忠立即出警赶往现场。经初步查验,市民所拾猫头鹰幼鸟疑似短耳号鸟,系雕号鸟类鸟,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因是雏鸟,放生野外担心难以生存,经与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商讨后决定将该猫头鹰寄养于凤凰山动物园。 目前,该市森林公安局直属分局已及时将猫头鹰移交凤凰山动物园寄养,待成长后再予以野外放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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