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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中院副院长 招摇撞骗再落网
仙游一男子出狱不思悔改,假称法官四处行骗,警方提醒类似骗局
【发布日期:2014-06-20】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徐晋雄 许自杰】

    核心导读:曾因诈骗被判入狱一年六个月,年近半百的黄某本性不改,再次自称莆田中院副院长行骗,骗取他人财物近10万元。近日,城厢区检察院以涉嫌招摇撞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黄某。

 

化身中院副院长,连骗两大单

 


    2012年年初,被害人陈某因经营的商务酒店需要办理消防证件,经朋友认识自称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的黄某,当晚便请黄某在酒店大吃一顿。酒足饭饱之后,黄某答应了陈某办理消防证的请求,并称可以通过秀屿区政府相关领导直接办理,不过给其7万元费用。过了几天,黄某带着一张秀屿区政府的办理消防手续的公函找到陈某,陈某当场给了黄某7万元现金。陈某见黄某有能力办理消防证,便介绍其朋友阿强找黄某办理宾馆的消防证。黄某称因陈某是同村人,收7万元算是帮个忙,阿强的宾馆办证的需要23万元,之前违规的罚单也可以不再追究。阿强听后,当即给了2万元的预付款,同意等证办出来后再付21万元。然而,黄某拿钱之后,让其带来的助手写了张收条便离开,其后多次以还在和区领导协调为由推脱办证一事。

 

又变中院副庭长,行骗后隐身

 


    2013年年底,被害人毛某与朋友在城厢区一家茶庄喝茶时认识自称莆田中院经济庭副庭长的黄某,便向其请求帮忙追回1万元欠款,但债务人年初刚刚过世。黄某一口答应下来,要毛某去复印身份证、欠条等材料,并预付5000元诉讼费,并称过几天就可以将诉讼费和欠款退还给毛某。毛某信以为真,当即到银行取了5000元给黄某。12月14日,黄某打电话给毛某称可以讨回本金加利息共计11000元,不过要先冻结对方的账户,需要向城厢区法院账户打入11000元保证金,才能拿到判决的款项。身在外地经商的毛某也没多想,汇了11000元给朋友转交给黄某。谁知钱交完后,这个副庭长便不见踪影,更别提什么判决。

 

案发后落网,嫌犯有前科

 


    2014年4月,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听说有人冒充该院副院长在外面行骗,便向城厢公安分局报案。此后,该局相继收到上述被害人的报案。不久,黄某被抓获,据查, 犯罪系嫌疑人黄某,男,1967年11月出生,大专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仙游县度尾镇中峰村。2008年9月23日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10年3月22日释放。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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