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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作家参加高考语文分数未能过半
作文仅29分,起诉考试院一审败诉
【发布日期:2014-10-09】 【来源:】 【阅读:次】【作者:据《中国新闻网》】

    湖南作家张一一参加2014年高考,语文分数未能过半,作文仅得29分,于是将湖南教育考试院告上法庭,要求其公开高考命题人员名单、命题和评分程序、作文阅卷者等信息。8日,该案一审判决结果下达:张一一全部诉讼请求被驳回,案件受理费由其承担。

 

(张一一阔别高考15年后第三次参加高考。)

 

    内地青年作家张一一起诉湖南教育考试院一案判决结果8日正式下达:长沙市岳麓区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张个人承担。
    为圆15年前的“高考梦”,湖南岳阳籍作家张一一以30多岁“高龄”参加2014年高考。让人始料未及的是,已出版过10本书、发表过几百万字文学作品的青年作家,高考语文分数未能过半,作文更是仅得到29分。
    因不服气高考作文得分,并质疑2014年高考湖南文综第25题参考答案,张一一遂将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告上法庭,要求其公开2014湖南高考命题人员名单、命题和评分程序、作文阅卷者,以及文综第25题参考答案的依据和理由。此举一度引发社会各界热议。
    据长沙市岳麓区法院行政判决书显示,该院认为,根据教育部会同国家保密局制定的《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第三条第三(项)和教育部办公厅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评卷工作考务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命题人员名单、命题程序、评分标准均属于秘密级事项。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因此,原告申请被公开的第一项内容中除“评分程序”外的其他部分均属于国家秘密,不能公开。
    行政判决书还指出,经查,2014年湖南省高考使用的文科综合试卷由国家教育考试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试卷答案及评分参考也是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提供,因此,该试卷试题答案的依据和理由不属于被告公开。
    据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针对一审判决结果,张一一表示“难以心服”。他认为,高考试题启封前可视为“秘密”,高考过后就不再是秘密,应当公开参考答案的依据和理由,以便让下一届考生了解高考命题的思路。而公开高考命题、阅卷人员名单及命题和阅卷程序,可让高考从命题到阅卷更加透明、公正,进而促进教育公平,将会是未来高考改革的方向。
    “我将和律师商议后在15日内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以推动我国的高考改革、教育立法和‘依法治教’。”张一一说。
    张一一的代理律师李志员认为,高考制度自设立以来,就是指导高中教学最权威、最明确的指挥棒,评分答案的制定依据和理由,应向大众公开,让学生领会。否则,学生考过后,不知题目对错的缘由。“这种统一、标准答案却不愿意说明依据和理由,其实是一种蒙昧教学,给学生学习和学校教育带来机会主义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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