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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华侨”原是骗财骗色无业男
一男子冒充富二代华侨相亲,妙龄痴心女被骗,骗子终落法网
【发布日期:2014-10-17】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翰 通讯员 林婷】

    核心导读:“常年定居意大利的富二代,父亲在广东办厂,母亲为厦门某大公司高管,此次回国欲寻求美丽大方女子结为伴侣一起回意大利定居。 ”对于未婚女青年来说,遇到这样的“MR.RIGHT”很容易动心。25岁的无业男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把同龄的姚芳芳骗得团团转,既骗财又骗色。近日,被告人林志明因犯诈骗罪被涵江法院依法公开审理。

 

无业男包装成“华侨”相亲求偶

 


    林志明(1989年出生于福清一普通农民家庭),样貌清秀,身材挺拔,可是其整日游手好闲,没有正当职业,常为了面子在朋友面前虚构自己的身份,对外宣称自己叫“陈林伟”,常年定居意大利,父亲在广东办厂,母亲在厦门一大公司做高管,是名副其实的“富二代华侨”。2012年7份左右,他通过其好友介绍认识莆田涵江一媒人关某,好友告诉关某,他叫“陈林伟”,是涵江区李厝村人,在意大利定居,家境挺不错的。第二天,媒人便打电话问陈林伟:你在意大利定居吗?我现在手里有货,要介绍对象给你,你要不要?陈林伟立即应予。媒婆将女方姚芳芳的爸爸姚某的电话号码留给他,后姚某通过电话与他联系,并在江口东岳观见面,姚某见后对声称“意大利华侨”的陈林伟挺满意,觉得他看起来“一表人才”,后便叫女儿到一超市与他见面。见面后,俩人互生好感,陈林伟称自己已经10年没有回国了,这次回家相亲,婚后要带老婆一起回意大利定居。双方互留电话号码及QQ号。俩人频繁联系一周左右后,双方确定恋爱关系。

 

女子深陷感情黑洞被财色双骗

 


    俩人如胶似漆地恋爱着,三天后,林志明打电话对姚芳芳说:“我妈妈在厦门公司参加一个重要会议,没时间寄钱给我,我现在口袋没有钱,你借点钱给我花,等我妈妈回来时,我还给你。”姚芳芳拿2000元借给他。三天后,俩人去涵江玩并发生性关系,林志明又问她借了2000元,更厚脸无耻地问姚芳芳什么时候结婚,她表示需再接触一段时间再说。他听后心里很不爽,便决定用各种理由诈骗姚芳芳钱财。晚餐后,姚芳芳要求到他家里去看一看,林志明应允。隔天傍晚时分,其用摩托车载她到江口镇李厝村逛了一圈,并随手指着一栋四层楼房屋,骗她这栋房子便是。姚芳芳看后安心了,也没要求进屋坐坐。林志明便载着她到处逛。一周后,他又以母亲没从厦门回来没有钱花、钱存在银行里取不出来、驾车把人撞伤需赔钱、朋友结婚需包礼金等借口三番五次向姚芳芳借钱。之后竟离谱到以他不小心使一女子怀孕需钱打胎,并不断安慰姚芳芳说是他被强迫。姚芳芳一次一次相信他,一次又一次心软地将钱借给他。姚芳芳也是工薪阶层,她把自己的工资全取给了他,可是还是不够填这个无底洞,便想办法向同事借钱、向父母借钱。前前后后共借给林志明19次款,合计人民币40400元。
    俩人的恋爱关系持续到2013年正月期间,姚芳芳突然发现自己怀孕,但一直联系不上林志明,无奈下告诉家人并打胎,姚芳芳父亲因此事非常生气,并发现一直联系不上林志明。他便通过其之前提供的虚假信息去寻找他(“陈林伟”),但一直没有找到,就立即觉得女儿被骗,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警方取证辩真身 法网恢恢受严惩

 


    公安机关接警后,经过大力排查、调查取证,已形成证据锁链,可作为定案依据并证实姚芳芳及其父所称的“陈林伟”就是林志明。于2013年8月17日21时许,在涵江区江口镇邮电局附近一杂货店内将林志明抓获归案,并于2014年6月提起公诉。
    法庭审理后认为,林志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多次骗取姚芳芳现金计404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一审判林志明犯诈骗罪,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追缴其违法所得款40400元,退还给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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