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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湿地资源 弘扬生态文明
我市喜迎第19个“世界湿地日”来临
【发布日期:2015-02-02】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志洪)今日,我们迎来了第19个“世界湿地日”,今年“世界湿地日”宣传的主题是:“湿地 我们的未来”。
    湿地是地球上一种具有多种功能和效益的独特生态系统,与森林、海洋一起被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具有涵养水源、调蓄洪水、净化水质、美化环境、调节气候、缓解自然灾害、储藏碳资源、保护海岸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巨大的生态功能;孕育和传承着人类文明。它既是陆地上的天然蓄水库,又是众多野生动植物、特别是珍稀水禽的繁殖和越冬地。
    我市位于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徙路线上,是履行国际湿地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和双边候鸟保护协定的重要区域,分布有黑脸琵鹭、黑嘴鸥、黄嘴白鹭等10多种珍贵濒危物种,已成为这些野鸟重要越冬和迁徙停歇地。我市湿地资源相当丰富,主要分布在兴化湾、湄洲湾、平海湾三大湾及木兰溪、萩芦溪等入海河流。根据初步调查统计,我市现存湿地面积约81820.62公顷。其中近海与海岸湿地65356.71公顷、河流湿地3676.98公顷、沼泽湿地23.05公顷、人工湿地12763.88公顷。
    保护湿地资源,不仅有利于维护生态平衡,也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需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将湿地保护列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目前,我市各级政府和机关部门正着手进行湿地保护规划工作,计划在木兰溪河口、萩芦溪河口等重要湿地建设湿地公园进行有效保护,将湄洲湾、枫慈口等红树林湿地列为生态红线进行重点保护。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湿地的保护意识,市林业局还将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开展第19个“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使全社会进一步认识、关心、关注湿地,提高公众依法保护、依法开发利用湿地的意识,促进莆田市湿地保护利用工作健康发展。
    新闻链接:1971年2月2日,历时8年之久,一个旨在保护和合理利用全球湿地的公约《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 》(简称《湿地公约》)在伊朗拉姆萨尔签署。为了纪念这一创举,并提高公众的湿地意识,1996年《湿地公约》常委委员会第19次会议决定,从1997年起,每年的2月2日定为“世界湿地日”,在这一天,世界各国都举行不同形式的活动来宣传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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