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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切实加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酿成严重后果将严肃追究责任
【发布日期:2015-04-03】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志洪)记者昨日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了解到,清明节即将来临,期间将有大量的人员进山扫墓,加上林区春耕备耕和春季造林也已全面铺开,野外火源大量增多,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进入关键阶段。我市各县区(管委会)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切实加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对因工作不力或因整改措施不到位而酿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我市各县区(管委会)森林防火指挥部要认真吸取过去清明期间森林火灾高发的教训,进一步提高警惕,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要针对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的特点,层层召开动员会议,推行过去各地清明冬至期间防控森林火灾成功经验与做法。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挥、副指挥要坐镇指挥,乡镇主要领导要在岗在位,包片干部要深入村居,指导督促森林防火责任单位、森林经营单位、村干部、护林员开展防范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在乡村得到全面的落实。
    各地要针对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提倡文明祭祖,改烧纸钱、燃放鞭炮为植纪念树、献花、赋诗、网祭等生态文明方式祭祖。各交通路口要采用张贴宣传标语、挂宣传横幅、插警示牌(旗)、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对进山入林扫墓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宣传,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消灭盲区,不留死角,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工作环境。
    必要时,还要根据当地群众清明扫墓的特点和森林火险天气的情况,大力动员组织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森林公安、林业行政执法队、乡(镇)村干部和护林员,加大对坟山、墓葬集中区域的检查和巡查,实行重点防范;在重点地段和主要进山路口,要派人设卡检查,严禁将鞭炮、纸钱等火种带入山林;对林内和林缘边的坟墓集中区域,要采取“人盯人”的人海战术,严防硬守;对位于林区的偏僻坟墓,有关责任人要提前告知墓主注意扫墓安全,防止发生意外。如遇高森林火险天气,要果断下达野外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不听劝阻,违反野外禁火令行为的要坚决查处,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
    各县区(管委会)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制定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处置专项预案,做好应急处置森林火灾各项准备工作。县、乡扑火队伍要集中待命,时刻准备出击。在森林火灾易发的坟山、墓葬集中区域要派乡村扑火队伍到场设防,随时应对突发的森林火灾事故,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一旦发生森林火灾,领导干部要及时赶赴火场,科学指挥,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发生扑救困难的森林火灾,要及时联系武警部队支援扑救,坚决防止大灾的发生。各级县防火办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加强对乡镇防火值班情况的检查,严防脱岗漏岗,确保森林火情的有效及时处置。
    各地组织督查组深入乡村一线开展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专项督查,全面检查基层动员部署、宣传教育、巡山禁火、扑救准备、防火值班等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限时整改薄弱环节,促进森林防火各项防控和扑救措施的落实。对因工作不力或因整改措施不到位而酿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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