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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拟强化“三公”经费管理
以法治方式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政监督
【发布日期:2015-05-19】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志洪)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了解到,现阶段我市还将继续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以法治方式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政监督。
  据悉,我市将继续严肃财经纪律,强化“三公”经费管理,截止日前,市本级纳入莆田市“三公”经费电子监察系统的单位共84家。从试运行期间至今已纳入系统监察的公务车辆总数为560辆,累计监察5876笔。
  市本级录入系统的一级预算单位72家(不含8家未录入单位)及二级预算单位4家(试点单位)今年1-3月份“三公”经费310.41万元(不含公车购置费),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用290.37万元、公务接待费18.84万元、因公出国(境)1.2万元,比去年同期613.87万元下降303.46万元,下降比例为49.43%。2015年1-3月份“三公”经费预算为514.64万元(按全年的1/4计),节约204.23万元。
  我市各县(区、管委会)财政部门还应从维护《预算法》权威的角度,重视预算监督工作,切实将监督的重心转移到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监督检查上来,转移到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合规性和有效性监督检查上来,不断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在组织机构、工作方式、工作内容上创新“自选动作”,提高财政监督工作成效。
  当前,尤其注重盘活资金存量,切实把闲置、沉淀资金用活用好,把有限的钱用在刀刃上。着力开展财政系统执行财经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关注预决算公开以及财政资金空转等问题,使财政系统在财经纪律执行上发挥表率作用。加强财经纪律教育和宣传工作,使大家绷紧财经纪律高压线这根弦,自觉在各项业务工作中守纪律讲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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