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市范围内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 促进实体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发布日期:2015-06-17】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志洪 通讯员 蔡子东)为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推进普遍性降费,激发企业活力,促进实体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我市财政局会同市物价局、市经济和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积极贯彻落实省有关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 《通知》要求,各县(区、管委会)财政、物价、商务部门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全面梳理涉企收费项目。负责对所辖县(区、管委会) 财政、物价、商务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本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及举办企业的涉企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底数,确保没有遗漏。 《通知》强调,切实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各县(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税〔2015〕45号文件要求,将梳理出来的涉企收费项目逐条对照,认真清理规范。凡越权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凡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能够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事项,一律不得设定中介服务并收费。坚决制止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以及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和强制赞助捐赠、订购刊物等行为。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涉企收费基金政策,全面清理、整顿、规范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 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事关全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并且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管委会) 财政、物价、商务部门和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市财政、物价、经信委统一工作部署,及时开展本地、本部门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填报有关涉企收费清理规范情况表。市财政局将会同市物价局、市经信委根据清理规范原则和要求,对各县(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报送的清理情况及表格进行审核,提出取消、保留、调整和规范涉企收费的政策措施及市级涉企收费编制目录清单,报送市政府审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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