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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立医院破除以药补医模式 运行新机制逐步建立
【发布日期:2015-07-06】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林子)我市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破除以药补医模式,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并调整医保支付政策,试行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逐步建立。
    据介绍,取消公立医院15%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是破除公立医院“以药补医”、逐利经营的关键。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我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分别于2014年12月、2015年3月起全面实施药品、耗材零差率销售,医院因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高部分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和加强医院精细化管理予以补偿(其中市级医院通过调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补偿87%,财政补偿10%,医院通过加强管理自行消化3%;县区医院通过调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补偿85%,财政补偿15%)。有关人士表示,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医院不再有药品纯收入,“药”已经不再补“医”,遏制了医生开“大处方”的动机。
    在调整医保支付政策方面,我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降低了患者用于买药的经济负担,为避免提高部分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患者的经济负担,我市主要通过医保基金来“冲抵”,同步调整了医保报销规定,做到实行药品零差率后参保对象待遇提升,负担不增。同时,为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立医院院长更好地履行代替政府管理公立医院职责,我市出台了《莆田市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实施方案(试行)》,市级公立医院从今年起全面试行年薪制。院长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基本年薪按月发放(三甲综合医院标准每年12万元,市级专科医院标准每年9万元),由政府财政支出;绩效年薪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级别确定和发放。各医院内部也制定了量化考核指标,对医务人员进行考核并与薪酬挂钩,考核内容以工作量、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与药品、耗材及检查费用等收入脱钩,初步建立了以公益性为核心的绩效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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