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今日焦点
我市冬至期间森林防火措施 确保在乡村山头全面落实
【发布日期:2015-12-2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志洪)明日就是每年一度的冬至,期间将有大量的人员进山入林扫墓祭祖,野外火源大量增多,存在着集中暴发森林火灾的可能。对此,我市特发出通知,切实抓好冬至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通知要求,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吸取今年清明期间一些地方森林火灾高发的教训,防止一些干部群众因前几天降雨多、森林火险等级低而产生麻痹松懈和侥幸心理,提高警惕,加强领导,周密部署,针对冬至期间森林防火的要求和特点,层层召开动员部署会,认真总结推行往年清明、冬至期间森林防火经验与做法。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挥、副指挥要坐镇指挥,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在岗在位,包片包村干部要下村督导,指导检查森林防火责任单位、森林经营单位、村干部、护林员开展防范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在乡村山头得到全面的落实。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冬至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充分利用相关宣传媒体和宣传手段,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提倡文明扫墓,改焚烧纸钱、燃放鞭炮为植纪念树、献花、压纸钱等生态文明方式祭祖。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动员组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地方公安、森林公安、林业行政执法、治安联防队、乡(镇)村干部和护林员,加大对坟山、墓葬集中区域的检查和巡查,实行重点防范;在重点地段和主要进山路口,要派人设卡检查,严禁扫墓人员将鞭炮、纸钱等火种带入山林;对风景区、森林公园等重点保护目标,要采取“人盯人”的人海战术,严防硬守;对位于林区的偏僻坟墓,有关责任人要提前告知墓主注意扫墓安全,防止发生意外。冬至期间如遇高森林火险天气,各地要果断发布野外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不听劝阻,违反野外用火规定的行为要坚决查处,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
    各县区(管委会)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各乡(镇)政府,要制定冬至期间森林火灾处置专项预案,做好应急处置森林火灾各项准备工作。对进山入林重要道路要实行交通管制,确保交通安全和应急扑火交通畅通。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组织督查组深入乡村一线开展冬至期间森林防火专项督查,全面检查基层乡村动员部署、宣传教育、巡山禁火、扑救准备、防火值班等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限时整改薄弱环节,促进森林防火各项防控和扑救措施的落实。对因工作不力或因整改措施不到位而酿成森林火灾严重发生的单位,将实行黄牌警告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