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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 我市顺利通过达标评估
【发布日期:2015-12-3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吴林玉)昨日下午,莆田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反馈会在阳光大酒店举行,评估组认为,我市的语言文字工作达到了省语委颁布的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合格标准,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和“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
    记者从会上获悉,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我省的实施办法规定,按照《福建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及实施细则要求,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组一行16人,于12月29日至30日,对莆田市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和语言文字的应用状况进行检查评估。评估组听取了莆田市政府的情况汇报,并分4个小组对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四个重点领域的16个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共听取情况介绍16次,召开座谈会15场,查阅档案资料93盒,发放并回收测试调查问卷221份,还检查了市区一条街道的社会用字情况,完成了规定项目和内容的评估。评估组认为,我市的语言文字工作达到了省语委颁布的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合格标准,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和“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
    据了解,2015年4月,我市启动创建“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工作,提出力争2015年底通过省级评估验收的工作目标,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听取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进语言文字工作深入开展。建立普通话培训测试机制,提高测试质量,2012年到2015年,共培训测试1.65万余人,测试达标率达81%。认真开展示范校创建活动,目前我市有国家级示范校2所,省级示范校28所,市级示范校84所;国家级规范汉字书写特色学校1所,省级特色学校9所。严格实行教师普通话持证上岗制度,全市共有专任教师33535人已全部完成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任务,合格率达100%。我市还连续7年举办中小学生汉字书写大赛,并选派优秀选手参加省级比赛,2011年以来,我市获省级奖项的达416人次,集中特等奖19人次,获奖率达52%。
    在创建“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中,我市还集中力量整治社会不规范用字,市教育局与市工商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联合举办了中心城区牌匾、印章、广告制作从业人员语言文字培训班。结合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组织学生、志愿者小分队开展“啄木鸟行动”,对示范街的店牌和广告进行检查,针对发现的108处问题,市语委办牵头,工商、街道办事处开展督查,净化了市区语言文字环境,提高公共服务行业规范用语用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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