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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网”
【发布日期:2016-01-13】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林子)我市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基本权益。记者日前在市人大常委会相关会议中获悉,目前我市共有477名儿童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费,6597名符合低保条件的儿童已全部列入低保保障范畴。
    据了解,我市立足现有民政救助条件,不断满足服务需求。全市设有市直、仙游县、涵江区、秀屿区4个救助管理站。截至目前,全市共救助流浪未成年人83人次,多措并举靠前帮助69人次未成年人困难家庭孩子度过难关,护送流浪未成年人7人(其中跨省护送2例)。同时,落实保障政策,对孤儿进行专项救助,及时增减保障对象,编报人员经费,落实保障经费(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分别为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1000元、社会散居的600元),全市目前共有477名儿童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费;2015年全市共下达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126万元,共办理收养登记27例。此外,我市还开展困境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及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未成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目前,全市共有困境儿童12774人,其中符合低保的6597名儿童已全部列入低保保障,3489名残疾儿童中2259名重度残疾儿童享受每季度150元的重残生活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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