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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专题
【发布日期:2016-01-19】 【来源:】 【阅读:次】【作者:宋群胜】

    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
    围绕中心  积极作为  有效推动科学发展
 

 

    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对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和正确决策上来,抓住依法履职的着力点,把握服务发展的结合点,做到与市委合拍、与政府合力。
  关注经济运行质量。紧盯国内外经济形势和我市经济运行情况,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实施和“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统筹考虑当前任务和长远目标,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增进人民福祉,推动莆田发展再上新台阶。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加大对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投资重点等情况的监督,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对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出台稳增长的政策,帮扶实体企业发展,激发社会众创活力,使我市经济保持良好发展态势。聚焦重点项目建设,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视察调查,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以园区建设为平台,以推动项目保增长,以攻关冲刺促发展。常委会领导还深入挂钩联系重点项目,通过政策宣传解读、现场协调沟通、持续跟踪督办等形式,促使一些制约项目推进的困难和问题得到有效破解。
  促进财政稳健运行。听取和审议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2014年市本级决算报告以及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4年决算,审议并批准201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重点审查预算收支平衡、重点支出安排和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督促政府加强财源培植,强化预算管理,狠抓增收节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大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跟踪监督力度,主任会议听取政府关于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要求审计部门深化审计监督,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促进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规范投资行为,落实责任追究,确保财政资金的规范管理和有效使用。组织对市地税局创建“人民满意”单位工作进行跟踪调研,根据评议结果,依法授予市地税局2013—2014年度“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督促市地税局增强精准服务意识,认真落实相关财税政策,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加强对全市经济发展态势的研究与分析,时刻关注“336”工程实施情况,在全市季度经济分析会、经济工作务虚会上提出做大做强支柱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等意见建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努力稳增长调结构,打造产业升级版。组织森林法和省森林条例的执法检查,推动政府围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绿色生态莆田目标,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加快推进造林绿化,依法保护森林资源,推动森林旅游、花卉苗木、林下经济等林业新兴产业发展,优化林业产业结构。组织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和省实施办法的执法检查,提出发挥妈祖文化的平台作用,加强相关行业协会的交流,提升莆台经贸合作水平等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从健全机制、稳定政策和规范服务着手,优化投资环境,扶持台企转型升级,加大产业合作对接。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加快海洋牧场建设情况的报告,提出坚持规划引领、加快设施建设、强化科技支撑、推进海上风力发电、海水养殖等海洋产业优化升级的建议,促进我市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聚焦热点  跟踪问效  持续推进民生改善

 

    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把反映民意、保障民生、维护民利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监督的视野更多地向民生领域拓展,使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公立医院改革情况的报告,从推进“三医”(医疗、医保、医药)联动综合改革、构建科学合理的就诊秩序、建立公立医院经费科学补偿机制等方面提出建议。政府着力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分级诊疗工作机制,探索医疗机构纵向联合协同机制,推进价格机制改革,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组织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情况专题调研,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保护和开发利用并重,保障延续文化根脉,把历史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主任会议听取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尽快解决中心城区义务教育资源不足、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未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及托教机构游离于监管体制外等突出问题,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
  促进民生工程实施。持续对政府落实东圳库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决议和审议意见进行跟踪监督,听取和审议政府相关工作情况的报告,对15个部门、单位进行专题询问,对8个部门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1个测评结果不满意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再次进行满意度测评,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加强督查督办,狠抓责任落实,把决议和审议意见提出的要求落到实处,提出的问题得到切实解决。跟踪督查少数民族村发展现状专题调研报告研究处理情况,推动政府加快制定总体规划,帮扶特色产业发展,加强民族文化保护,落实民族优惠政策,促进民族关系和谐。主任会议听取拆迁安置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适当控制拆迁安置的总量规模,推进剩余安置房处置及尾款清收工作,支持县(区)政府解决拆迁安置历史遗留问题,保障拆迁群众安居乐业。关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促进相关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促进宜居环境建设。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建设宜居莆田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围绕规划编制、工程衔接、农田保护、水质监测、两违整治等问题,对“绿心”保护和内河整治情况进行专题询问,推进政府以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海绵城市试点等工作为抓手,适当微调“绿心”的规划范围,加大保护木兰溪段等核心区域力度,提高水环境质量,保护传统村落,构建莆田特色的生态环境。主任会议听取政府关于木兰溪下游宁海闸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建议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科学合理地确定宁海闸的蓄水高程,统筹考虑木兰溪下游蓄淡与干流行洪、内河排涝、河道淤积及木兰陂保护的关系,统筹兼顾城区污染源治理、南北洋河网整治和通航需要等工作,把宁海闸建设成为与木兰陂、东圳水库相媲美的水利工程。开展以“打造荔林水乡特色,推进宜居莆田建设”为主题的中华环保世纪行(莆田)宣传活动,组织新闻媒体对城市“绿心”保护利用情况进行宣传和监督,扩大宜居城市影响力。

 

    抓住重点  形成合力 着力维护和谐稳定

    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围绕依法治市的目标任务,突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突出提升司法公信力,突出增强全民尊法守法意识,着力推动法治莆田建设。
  探索地方立法工作。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部署和新修订的立法法规定,积极向市委请示汇报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有关事宜,得到市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市委成立立法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我市地方立法工作。设立立法机构,配强工作人员,聘请立法咨询委员,通过邀请专家讲座、赴外培训考察、派员跟班学习等方式,熟悉立法知识,掌握立法技能。组织起草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建立法规立项、起草、审议、表决等程序,经常委会会议初审、二审,提请本次大会审议,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正式施行。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我市城乡建设和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实际需要,开展立法项目调研。配合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为上级人大科学立法提供参考。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措施,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质量和水平,一年来共审查政府和县(区)人大常委会报送的52件规范性文件,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强化法治工作实践。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统筹协调全市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具体承担7个具体改革事项,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强化推进力度,在加强地方人大制度建设、创新监督工作方式、建立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机制、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等方面取得进展。审议并通过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决议,强化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健全地方立法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发挥地方人大作用等举措,将市委关于法治莆田建设的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专题调研,督促“一府两院” 落实监管措施、注重矫正实效、完善配套制度、强化队伍建设,保障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跟踪督查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要求检察机关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的检察监督,健全完善行政检察建议机制,深入推进行政检察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召开全市“公检法三长”依法履职座谈会,围绕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进行交流研讨,促进公检法机关完善工作机制,整改薄弱环节,改进司法服务,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此外,依法审议人事任免事项,完善人事任免环节,一年来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5人次,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开展落实诉访分离工作情况专题调研,针对群众知晓率和认同度不高、诉访衔接机制不顺畅、司法公信力有待提高等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一府两院”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加强宣传引导,明晰诉访界限,畅通衔接渠道,提高办案质量,救助打击并举,实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的统一。遵循“重在实事求是解决问题,重在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人大信访工作机制,做好信访综合分析,密切与上下级人大及信访工作部门的联系,增强工作合力。一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196件,接待群众来访302批767人次,依法推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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