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林子)历经十几年的生态市创建历程,昨天下午,我市终于通过“大考”——省级生态市考核验收组原则同意莆田市通过省级生态市考核验收。这是昨天下午记者在我市创建省级生态市考核验收工作汇报反馈会上了解到的情况。 1月28日至29日,福建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对莆田市创建省级生态市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考核组一行听取了莆田市委、市政府创建工作汇报,现场检查生态建设情况,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开展民意调查。经研究讨论,考核组一行认为莆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市创建工作,牢固树立环保优先、生态立市理念,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着力实施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发展生态经济,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生态市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会上,考核组成员、省环保厅相关领导宣读了考核验收结论:莆田市创建生态市组织得力、措施到位、工作扎实、成效明显,各项基本条件和建设指标基本达到省级生态市考核要求,考核验收组原则同意莆田市通过省级生态市考核验收,建议进一步整改完善后按程序上报。另外,考核组也提出一些意见与建议,建议我市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加快经济发展转型升级步伐,进一步推进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加强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进一步强化水库周边农业面源的污染防治,加大城市内河水环境和海域自然岸线保护力度;加强环保能力建设,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水平,防范环境风险。 据了解,市委、市政府早在2004年就提出了创建生态市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始终把此项工作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来抓,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一个着力点来抓,作为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的一件为民实事来抓,扎实开展各项创建工作。市政府成立了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构建了“党委政府主导、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态市创建格局。市委市政府先后编制实施了一系列有关生态市建设的规划纲要,科学规划生态市建设工作。除了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机制保障,科学规划先行,引领生态建设之外,我市还不断加大财政投入,落实生态资金,并落实生态责任,健全考核机制,将生态创建、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工作列入市直部门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四年来,莆田生态市创建工作取得了显着成效:省级生态市建设5项基本条件、18项建设指标总体达到考核要求。先后获得了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等荣誉称号。全市已创建4个省级生态县(区)、51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和735个市级以上生态村,54个乡(镇)街道均已挂牌成立环保工作站(所)并配备专(兼)职人员。莆田通过近几年的生态市创建,不仅改善了城市面貌,提升了城市品位,而且强化了生态文明的理念,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副市长沈伯麟在会上作表态发言时表示,按照考核组提出的宝贵意见,我市将认真查找问题,分解落实任务,切实采取措施,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莆田将以此次考核验收为新起点,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加大环保投入,健全城乡管理机制,努力把莆田建设成环境更加优美、经济更加繁荣、社会更加文明的生态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