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卓志洪 通讯员 蔡子东)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了解到,去年,我市采取积极有力措施,帮助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支持产业转型升级
据悉,去年我市累计安排各类产业发展资金9273万元,释放民间投资潜力,促进新兴产业、新业态的发展,加大对我市实体经济发展和企业转型升级的扶持力度。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省财政累计下达我市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8218.96万元。同时,研究制定莆田市促进工业创新转型稳定增长七条政策措施等,进一步明确扶持企业发展的具体项目、补助标准,密切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对扶持资金加强跟踪问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持续缓解企业负担
我市坚决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继续实施营改增、小微企业所得税及其他税收奖励优惠政策,2年来,已累计为企业减负超过4亿元;落实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融资担保、应急垫资、特色产业扶持等政策;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继续与建行签订“外贸助保贷”业务,发放8家企业3309万元贷款,缓解企业资金困难问题。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我市财政部门还主动配合市属国有企业联系相关银行,协调企业项目融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共协助企业融资贷款25.78亿元,调剂拆借资金8.9亿元,贷款利率控制在基准利率上浮10%之内。同时,建立激励机制,修改完善财政性资金存款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我市贡献相衔接的激励机制,调集社保基金5.5亿元,作为奖励资金来源,根据考核结果在银行间动态分配,引导各银行金融机构投放更多资金支持实体经济。
创新政府融资模式
我市出台《莆田市财政局关于推广和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指导意见》,规范PPP项目操作流程。出台《莆田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我市产业基金管理。市政府成立股权基金协调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与多家金融机构谈判,加快资金到位。积极对接省产业基金,争取省产业基金支持我市项目建设。截止目前,向社会公开发布10个推荐项目,涉及总投资约50亿元。其中:兴业银行总行已审批授信我市电子信息产业基金20亿元,基础设施产业基金30亿元。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我市实行结构性减税,不断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适用范围,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兑现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即征即奖”资金,共计减轻企业负担约4亿元;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与税收政策叠加,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
继续强化投资拉动
2015年我市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市属国有企业政府性项目建设资金17.4亿元。重点用于城建、水利、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项目建设。安排落实工业、第三产业、电子商务等各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9亿元,兑现财政扶持和奖励措施,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外贸稳定增长,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此外,我市还公布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转变传统的高度依赖政府投入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购买服务协议的融资功能,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减少政府初始投入,缓解财政支出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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