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交警部门将进行曝光和查处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
【发布日期:2016-05-17】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许秋洪】

在杭州、兰州等文明程度较为发达的城市,机动车斑马线礼让行人早已成为常态,那里的人们驾车经过斑马线时都会提前减速避让,那里的行人过马路可以很安全很舒心。但是在莆田,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现象还是非常普遍,很少有人能有自觉礼让的意识和习惯,许多车在行经斑马线前丝毫没有减速的迹象,甚至在斑马线区域里与行人抢行。让行人在过马路时没有安全感!于是,悲剧就这样发生了。 据交警部门统计,2015年,仅荔城大道石室路及顶社路路口,就发生3起因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交通事故,造成3名行人死亡、3个家庭支离破碎的惨剧。今年3月29日晚,22岁的湖北小姑娘小娟上完夜班要回家。在万达速8酒店附近的人行道,小娟走斑马线正常过马路。此时,不远处,一辆大货车在接近斑马线时,似乎并没有减速的迹象,径直向小娟驶来。小娟被大货车撞到,倒在马路上。货车司机见撞到行人,立即下车查看情况并拨打120和122。经过3个小时的抢救,小娟还是不幸身亡。 一起又一起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让人不禁要思考,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难道仅仅是道德范畴的文明素质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遇行人正在通行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对上述车辆的司机做出100元,记3分的处罚。”看来,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不仅要受到道德的谴责,更是一种违法行为,而因不礼让造成交通亡人事故的,还要负刑事责任! 所有的车在靠近斑马线时都刹车减速,那么至少在主城区就不会发生这类亡人交通事故。斑马线上礼让行人,既让自己的文明情操得到升华,还会拯救他人的生命,何乐而不为?既然,不礼让斑马线是违法行为,那么作为机动车的驾驶员该如何做到礼让?简单地说,当机动车行驶至距斑马线30—100米时,应当提前减速,做好停车让行准备,无行人横过时低速通过;行人已进入人行横道的,机动车需停车避让;行人与机动车同时通行可能引发冲突的,机动车同样要停车让行。 机动车在行经无信号灯控制的斑马线时,必须在斑马线外停车让行。如果行人、车辆同处斑马线内,且行人在机动车前方,则认定为不礼让行人。近日,我市部门交警也在市区一些路口随机暗拍了一些不礼让斑马线的案例。过去,对于机动车是否礼让斑马线界定难、取证难。只能依赖广大驾驶员的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很难从法律层面对不礼让的行为进行处罚。现在,随着3000多个路口高清视频和6万多个治安探头的强势介入,通过视频回放、慢放,对于机动车是否不礼让的界定和取证不再是难事。5月起,交警部门通过视频已着手对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上周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过各种方式晒出大量不礼让斑马线的视频,曝光违规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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