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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进一步调整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
让百姓生活更有“安全感”
【发布日期:2016-05-16】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杨美钦)记者昨日获悉,我市进一步调整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我市提高医保补助标准,2016年全市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10元,提高了7.9%,个人缴费从90元提高到120元;强化大病医保保障,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住院统筹费用超过9万元部分,95%由基金支付,最高可达36万元;年度自付部分累计超过2万元的,纳入大病统筹,对超额部分的基金支付比例分别达到:成年人80%、未成年人90%,最高可达33万元,直接刷卡结算。总体支付额度最高可达45万元;提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从每人每月170元提高到200元,提高了17.6%;建立“长缴多得”养老保障机制,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上,全面建立缴费年限养老金,每缴费1年,退休后每月多领1元的缴费年限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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