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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酒后驾驶摩托车同样入刑 我市农村成骑手酒驾“重灾区”
【发布日期:2016-07-1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6月28日晚21时许,秀屿区笏石西田村男子朱某在荔港大道与欣业路交叉路口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被秀屿交警查获,酒精检测含量为8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被查获的朱某一直跟办案民警反复强调自己是因为老婆刚过世,心情郁闷才喝了2瓶啤酒,有听说过酒后驾驶摩托车会被查,但深信绝对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不断哀求民警能够放他一马,家里的半边天刚倒,自己再也不能因此受刑罚刺激家中老小,试图博取民警的宽容。
  亲人过世值得同情,但是,法律是无情的,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心情不好不能作为酒驾的借口,经历过生死离别就更应该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出行。
  据民警介绍,很多摩托车手存在认识误区,一方面认为酒后驾驶摩托车没有关系,不属于“醉驾”范围;另一方面很多驾驶员知情却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农村道路执法管理触角难以企及,摩托车机动灵活便于调头“躲猫猫”不会被交警查获。
  殊不知,我市交警部门持续严查农村道路摩托车涉酒违法重灾区,6月下旬单单笏石派出所交通队通过连续6天作战,就已查获摩托车酒后驾驶27起、醉酒驾驶7起。
  6月26日晚23时许,笏石派出所交通队民警正在笏石顶社路路段开展夜间酒驾查处行动。这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疾驰而来,闯进了民警视线。在民警的示意下,摩托车最终被拦停。民警在对其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杨某身上有浓烈的酒味。民警责令其出示驾驶证,该驾驶人很淡定地表示:“没有”,随即民警对其酒精呼吸检测,含量高达192mg/100ml。民警将该男子杨某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被查获的杨某涉嫌醉酒无证驾驶普通摩托车,将面临刑拘的处罚。
  据杨某交待,因在工地上干了一天苦力活,晚上天气闷热在家喝了一斤红酒,恰好工友打电话过来邀约他出来聚会。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他心想自己运气应该不会太差,轿车有代驾,而摩托车没有,独自在家也没人接送,这么晚了应该没有交警查车,便心存侥幸稀里糊涂骑摩托车出来赴约。得知因此将面临严厉的刑罚,杨某才恍然大悟后悔不已。
  在对“醉驾入刑”的理解上,很多摩托车驾驶者存在误区,认为自己醉酒驾驶不触犯刑法,而忽略了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辆的事实。
  这么炎热的天气,不少人都习惯在饭点小酌来解暑气,洗去一天劳作的疲惫。但是酒后驾车这条高压线万万碰不得,不仅被交警查获处罚大曝光,还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而摩托车酒驾高于其他车型,一旦发生悲剧,追悔莫及!
  驾前贪杯,路上添“悲”! 醉驾酿惨祸,血的教训就在我们身边。
  3月19日13时,张某明酒醉无证驾驶无牌号燃油助力车搭载王某钦、曾某富途径荔港大道木兰溪大桥西洪桥头时,与大桥右侧护栏发生碰撞,造成张某明、王某钦当场死亡,曾某富受重伤,事故现场惨不忍睹。
  据统计,2016年上半年,莆田酒驾引发的事故64起,死亡9人,受伤69人。举杯畅饮的背后是这些殷切盼归家人的眼泪。
  今年以来,全市交警共查酒驾703起,醉驾462起。汽车驾驶人有所收敛,但城乡结合部的摩托车手酒驾犹如离原之上的野草,稍不留神就死灰复燃。
  在此,交警提醒广大司机,不仅酒后驾驶轿车是违法的,酒后驾驶两轮、三轮摩托车也是违法的,醉酒驾车,不但要吊销驾照,还要追究刑事责任。酒后切莫驾驶轿车、摩托车!    许秋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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