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建设
【发布日期:2016-08-24】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核心内容:我市于去年入选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为我省唯一上榜的地级市,为此,我市高度重视城乡一体化、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项目相关资金保障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入机制,加大对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的财政支持力度,推进新型城镇化。
支持公共服务均等化
根据福建省委省政府《莆田市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文件精神,为破除二元结构、缩小城乡救助差距,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我市把城乡低保一体化纳入莆田市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重要内容。市财政设立城乡一体化建设专项资金,2014年拨付各县区1.6亿元,2015年拨付1亿元。 根据《莆田市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推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建设,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和统一城乡低保标准,基本实现应保尽保”文件精神,从2013年起,用3年时间,每年财政增加拨款约4000万元,在省定补助水平的基础上,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每年按30%递增,即每年提高30元。2015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出台《关于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水平的通知》文件,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达200元,达城市低保补助水平的80%,基本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2015年已下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2002万元,其中省级1689万元、市级313万元;农村低保(含五保)15774万元,其中省级11666万元、市级4108万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从2009年起,由各级财政按照全省常住人口数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以老年人、儿童、孕产妇等为重点人群,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全体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孕产妇健康管理等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从2009年的15元提高到2016年的45元。2009-2015年各级财政已下达补助资金约5.1亿元,其中,中央、省财政补助约3.4亿元,市财政补助约0.5亿元,县级财政补助约1.2亿元。2016年已下达省级补助资金8449万元、市级补助资金968万元。 落实好市政府《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的实施意见》,《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实行城乡居民养老制度一体化基础养老金从70元/人月提高到85元/人月,2015年共下达经费20425万元,2016年市财政已下达省市补助资金共计37646.51万元。
推进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改革
截止2016年5月31日,纳入财政部和省政府债务管理系统的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为124.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2.54亿元,专项债务101.74亿元。平均融资成本在年化8%左右。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规定,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采取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2015年1月-2016年5月,市本级以政府购买服务或专项建设基金的形式向国开行和农发行融资33.52亿元,主要投向水利、交通、棚改等领域。 设立基金利用PPP模式,助推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 我市拟设立产业发展基金50亿元,其中:25亿元电子信息产业基金已上报证监会等待核准,25亿元其他产业基金正在由金融机构筛选项目;40亿元基础设施产业基金已全部到位,其中:市城投8亿元,城厢区8亿元,涵江区8亿元,荔城区4亿元,秀屿区6亿元,仙游县4亿元,北岸管委会2亿元。 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PPP模式是一个重要的抓手,不仅缓解了政府短期建设资金短缺的压力,还可以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水平和质量,有效分担城镇化建设和运营管理中的风险。 新建、扩建的增量项目优先在交通运输、水利、市政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领域抓紧选择一些投资规模1亿元以上,合作期限原则上10年以上的项目采用PPP模式。存量项目主要对已建成或基本建成项目中采用BT模式且回报率较高的项目鼓励采用PPP模式改造。 建立项目库,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截止目前,各单位共上报了17个项目。2015年以来,我市积极参加省政府在北京、上海和深圳举办的PPP项目推介会,共推介项目14个,总投资97亿元,其中已签约4个,总投资57亿元。签约项目具体情况:福建医疗健康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完成项目可研报告批复和PPP项目实施方案,5月19日已公开招标并确定中国二十冶集团和浙江围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为社会资本,同时该项目正在申报财政部第三批示范项目;妈祖城游乐园项目已完成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及论证,正在由咨询机构编写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物有所值评价;莆田兴化港区进港航道一期工程已与省港航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涵江区滨海新城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已与省城投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两个项目正在完善PPP相关材料。此外,我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被列为省级PPP示范项目。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扶持政策的意见》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2015年,我市争取省财政厅PPP示范项目前期奖补资金170万元,北京、上海推介会项目前期费用奖补资金200万元。同时,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PPP项目前期经费补助150万元,其中:福建医疗健康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0万元,妈祖城游乐园项目50万元。
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加强对城市的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方面的规划和管控,留住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全力以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快发展中心城区和涵江、秀屿等区域中心,大力支持仙游发展,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能力。保护修复和开发利用古谯楼、广化寺、萝苜田等历史建筑,建设历史文化街区和传统风貌区,改造城中村,保护文化遗迹,延续历史文脉,提升城市品位。治理木兰溪、城涵河道、北渠、下磨溪,启动南门、天九湾、莆田西片区等城市内涝治理,完成玉湖蓄涝区、东吴园区排涝工程。充分利用自然山体、河湖湿地、耕地、林地、草地等生态空间,提升城市地面蓄水、渗水和涵养水源能力,建设海绵城市。加快城市绿化美化花化彩化,保护荔林水乡特色,修建荔枝林带景观和凤凰山沿渠景观,构建绿道网络,打造绿色“慢生活”。促进城市治理现代化,建设数字城管,深化“两违”综合治理,加强滴撒漏执法,强化市容环境卫生整治。鼓励绿色出行,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修建公交站点,增建公共停车场,整治交通拥堵重点区域,让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居住证制度,加快本地人口市民化、外来人口本地化,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重要任务。积极推进“多规合一”,全面开展城市设计。加快小城镇综合改革、“强镇扩权”改革和省级“小城市”培育等试点工作,提升榜头、黄石、西天尾、江口、埭头、枫亭等小城镇建设水平,加快建设南日岛,推广“幸福家园”试点,深化宅基地改革,促进农村产权交易流转。均衡配置城乡公共资源,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大力整治村容村貌,完善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美丽乡村。 深入推进“五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和“强村行动计划”,帮扶88个贫困村,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50%以上、贫困人口2万人。继续实施造福工程,搬迁地灾点和偏远自然村。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发挥异地莆田商会助力扶贫作用。健全领导挂钩、部门帮扶、干部驻村、企业扶助制度,实施脱贫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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