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家住涵江区的柯先生来电向本报咨询:“我家庭经济不好,因此我要了解,涵江区农村低保每月发放金额是多少?申请低保需要哪些条件?是不是房子破旧,患病、残疾、年老等就可以享受低保?另外,要如何申请低保呢?” 针对此事,涵江区民政局回复, 农村低保月发放金额并不是按照每一户统一标准发放,而是根据各低保户家庭经济状况、劳力状况的不同给予相应的补差。该区现行的农村低保月标准是人均540元,人均月补差水平在210元。 据介绍,申请农村低保的3个基本要件是户籍状况、收入状况和财产状况。即:持有该区常住户口,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月人均540元)、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人均金融资产不超过低保月标准48倍),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农村申请程序为:个人申请——镇(街)入户调查(含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民主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区民政部门审批、公示并发给低保金。 据介绍,申请人以户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管委会)提出申请,填写《涵江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登记及查询授权书》、《涵江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并提供如下相关材料:①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②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应提供残疾证复印件;③家庭成员中18周岁以上在学的,应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④家庭成员中患有重大疾病的,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及医疗费用收据;⑤家庭成员中离婚的,应提供与原件核对后的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⑥家庭成员死亡的(丧偶、丧子等),应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火化证复印件;⑦房屋产权复印件或租房合同复印件;⑧申请人与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还应填写《福建省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及其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表》。 另外,乡镇(街道、管委会)在村(居)协助下,组织驻村(居)干部对新申请对象及现有低保对象的家庭人口构成、收入财产和生活状况进行入户调查。并将申请人家庭信息录入福建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发起收入财产信息核对。且乡镇(街道、管委会)在村(居)委会协助下,以村(居)为单位组成低保民主评议小组对本村(居)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得同意票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对象视为通过评议,同意票未过三分之二的对象为评议不通过。民主评议后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村(居)委会上报乡镇(街道、管委会)乡镇审核:乡镇(街道、管委会)对各村(居)城乡低保评议程序、评议结果等情况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上报区民政局。认定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作出《退回通知单》书面告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而区民政局通过材料审查、入户抽查并结合福建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核查出的申请人家庭经济财产结果进行初审。对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和有疑问、有举报等情形的低保申请对象,重点入户调查。对拟批准给予低保待遇的,通过镇(街)政务大厅和政府网站等渠道进行公开公示,并委托村(居)委会在村务公开栏上二次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作出《低保审批结果告知单》,通过乡镇(街道、管委会)、村(居)委会交由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书面告知并退回申请材料。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民政局作出审批决定,自审批之日起次月发给低保金。 另据相关人士介绍说:“患病、房破不等于就能享受低保。低保是一项‘保基本’、‘保温饱’的救助制度,其着眼于保障城乡贫困家庭“基本生活”,解决的主要是衣、食等基本费用;其他大病和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住房等困难依靠城乡低保制度以外的专项救助予以解决。残疾也不等于就能享受低保。残疾人也得符合申请低保3个基本要件才能申请。另外,年老不等于就能享受低保。低保申请不按照年龄,只按照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和困难程度。年老推动劳动能力,其基本生活应由其子女承担,不应由国家承担;成年子女有赡养能力,就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