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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启动机动车号牌管理改革
全国号牌统一监管
【发布日期:2017-06-0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新华社北京5月31日电 记者31日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部署启动机动车号牌管理改革,推广应用全国统一选号系统和号牌生产管理系统,并推出全面推行网上选号、置换车辆保留原车号牌等便民措施。
    据悉,此次号牌管理改革主要涉及统一号牌发放、规范生产管理、服务便利群众、严密监管制度4个方面。
    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的号牌发放不规范的问题,公安部要求推广应用统一的号牌选号系统,实现统一号牌号码发放、统一号池维护管理、统一号码资源监管,保证选号阳光透明。同时,号码全部签注唯一序列标识,实现制作发放全程留痕。
    根据安排,从6月20日开始,全国将分3批推广应用统一的选号系统,第一批推广单位有河北、吉林、江苏、山东、河南、广东、广西、重庆8个省区市,及福建福州,江西吉安,湖北武汉、宜昌,四川绵阳,云南昆明,陕西渭南,新疆巴音郭楞8个市州。  此次号牌管理改革还全面推行互联网预选号牌号码,所有号牌资源全部向社会公示。群众可通过“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或手机客户端“交管12123”选取号牌号码。
    据悉,车主今后将可通过随机选号和自编自选两种选号方式自愿选号,其中随机选号由“10选1”扩大为“20选1”,号牌号码资源宽裕的地方可扩大为“30-50选1”。旧车转让或报废后,原车主再购买新车或者二手车均可使用原号牌号码,也可以申请使用新的号牌号码。原车主在一年内没有申请使用的,该号牌将重新进入选号池,向社会公开发放。
    改革还放宽了使用原车号牌时限。从6月20日起,使用原机动车超过三年可以保留该车号牌的要求,调整为使用一年后即可申请保留;同时,将原车转让或报废后6个月内提出保留原号的申请时限,调整为一年内可以提出。
    公安部要求,在改革推进过程中,各地要严密监管制度,建立举报平台,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记者还了解到,去年在5个城市试点新能源汽车号牌以来,试点城市已发放5.6万副号牌。公安部将总结试点经验,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号牌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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