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导读:湄洲岛湄洲镇的方某光等三人为发财,走捷径合伙开设赌场,仅春节十几日期间涉及赌资数额已达近千万,三人抽头渔利七十八万。近日,秀屿区检察院依法对三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开设赌场罪批准逮捕,他们的发财梦也最终破灭。 2016年春节前,犯罪嫌疑人方某光、高某土、林某飞三人商议,可以趁年底湄洲外出人员都回来了开设赌场赚点钱发财。后三人合伙从2016年2月6日至2016年2月28日期间多次组织吴某连、高某成、吕某发等人(每次人数不固定,均已行政处罚)在湄洲镇北埭、下山村东至等地民宅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并邀请林某国等人(均已行政处罚)轮流到赌场当庄赌博,赌博涉及的金额巨大。方某光、高某土和林某飞为赌博人员提供场所及用具,按照“输三赢四”以当场收取现金方式向庄家收取堂费, 其中方玉光占二分之一、高金土占三分之一、林春飞占六分之一。自开设赌场以来赌资数额达近千万,方某光、高某土和林某飞三人共抽头渔利达78万元,方某光分得39万、高某土分得26万、林某飞分得13 万。 秀屿区检察院经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方某光等三人以营利为目的,伙同他人开设赌场,其行为均已涉嫌开设赌场罪,于近日依法对三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